家屬質疑是警察攔檢追捕才導致意外發生........

hugobossxzy wrote:
但是如果只是對於一般違規
警務人員並沒有其他罪案的研判跡象
是否要如此追擊
如此追擊不只是有可能造成違規者出事
對於其他用路人與警察本身都是一種風險
對於維護一般交通違規的公權力執行(無照駕駛或沒戴安全帽...除非有其他危險行為發生...其實都還不至於造成損害)...(恕刪)

一輛機車高速衝過攔停點,請問警察要如何研判該車是普通的交通違規還是其他重大案件的嫌犯?
請你發表你的高見好嗎??????

警察在路上高速追捕嫌犯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就如同救護車在市區道路高速行駛一樣
拜託你先搞清楚這事情的來龍去脈
為什麼該機車會被警察追?並不是他們沒帶駕照被警察追,而是他們衝過攔檢點還高速逃逸警察才會追得好嗎?
無照駕駛被攔檢--->交通違規開罰單
攬檢不停加速逃逸--->現行犯
不要再一直跳針了啦!!

(無照駕駛或沒戴安全帽...除非有其他危險行為發生...其實都還不至於造成損害)
你怎麼知道他無照駕駛等一下會不會去撞死人?你是神嗎?




以後要限制警察保母追捕時,時速不可超過60公里,
否則造成嫌犯不幸撞車事故......

話說我看到新聞,看到落在地上的鞋子,16歲女孩就會穿那樣的鞋子,思想應該蠻早熟獨立的嘛~
難怪父母親會放心讓他們無照駕駛..
衝臨檢站確實有錯
警察追捕也確實有立足點

PS 這案子也不算衝臨檢站吧
只是想趁警察不備
快速通過規避罰單
而引發事後的追擊

對於執法行為要求風險控制
當然是絕對必要的
這並非為犯罪或違規者說話
而是希望在更小的成本下
達成法律存在的目的
今天 如果警務人員
為了取締無照駕駛
在路面上發生無可挽回的意外
那我也會感到惋惜

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美國警方追捕違規者
大多是在州際公路上發生
一條到底 不會有叉路跑出車輛
而且也有請往警網交通管制
甚至請求同一區域的員警在違規者可能行駛路線上支援
這樣對於員警本身的危險也會降低
違法 或 違規 確實有錯
但是為了糾正違法或違規
而造成更大的風險或損害
不管是對於員警或其他用路人
是否真有必要 是否有更適切的作法
才是小弟所提出的疑慮
不是為誰去說話
老實說 如果要求員警不顧任何成本與風險追擊任何犯罪或違規
那我覺得也讓員警背負過度責任了


而本案中所謂因為懷疑有更大犯罪所以追捕
這種理由也許有點不太可能
新聞中報導 員警追了一段距離發現追不上
也就停止追擊了
是到家屬出來爆料 這個追擊過程才有其他人知情
如果真是懷疑有更進一步犯罪
照理應該會請求支援 不只是自己去追
也不可能只是單純追不到就放棄
至少會有車牌查詢紀錄哪一類的


hugobossxzy wrote:
衝臨檢站確實有錯
警察追捕也確實有立足點

PS 這案子也不算衝臨檢站吧
只是想趁警察不備
快速通過規避罰單
而引發事後的追擊


唉!! 以上的情況不是衝臨檢站的話 以後大家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做

"只是想趁警察不備 快速通過規避罰單"....這不是衝臨檢站? 那這是什麼....

有人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我可能對文字不太了解....


ps 他們有通報請人協助追...並不是沒有...

你還要在用什麼理由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DELPHI工友 wrote:
唉!! 以上的情況不...(恕刪)


小時候闖

長大直接開車撞


之前不是也有警察為了攔車.............被撞。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hugobossxzy wrote:
PS 這案子也不算衝臨檢站吧
只是想趁警察不備
快速通過規避罰單...(恕刪)

難道應該算是快速通過攔檢點嗎

設立攔檢點的主管單位湖內分局副分局長闞家明表示,經查,因兩名少女未戴安全帽,路檢警方曾試圖攔查,但機車並未停下受檢,後方警備隊警備車見狀上前協助攔查,機車仍加速逃逸,警方追趕不及,不知道該機車之後發生事故,執勤過程無不當。闞家明強調,「將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若車禍與警方執勤有關,絕不包庇,會還給家屬公道。」(新聞標題"無照駕駛惹禍 2少女躲警撞飛10米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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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真不是人當的 !!
長官不挺民眾不鳥 !! 追與不追真的沒辦法拿捏 !!
不過以治安角度來看小弟比較認同任何治安勤務如果都那麼積極就好了!!
從頭到尾家屬只提警察不提小貨車駕駛,兩個女的應該是違規撞人的吧,當然現在都可以牽拖是警察追才違規了。

不建議追的人也考慮一下警察的公信力的問題,前面的跑了他就算了,那後面看到的還攔得住嗎?之前有次深夜看連續兩台大大改的civic紅燈右轉,引擎聲很大揚長而去,本來也想跟著轉的後來做罷,綠燈一亮轉過去看到警車在攔,我當下只有一個想法,啊如果我轉過來不敢跑一定被罰,那我一定嗆他為什麼前面的衝就不抓。看過海角七號就知道,做錯事被罰是沒話說,但別人不抓只抓你一個,誰會心服。

親戚當警察,說他們都有要求不要追,我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不過不追不就是變向告訴你:要跑

現在的年輕人,只要你讓他跑過幾次,回去一定大大宣揚,看到條子不用怕,衝過去不敢追你,傻瓜才停在那裡被開單,不要小看他們的次文化,一但停下來被當是潘啊白痴俗仔,以後那一群的一定是看到攔檢就衝。
如果要臨檢,或是預謀臨檢特殊案件

在前面就應該擺設會刺破輪胎的裝置了

況且有些情況是允許開槍的

並不是每次都要追,飛追不可

有這麼急嗎!!

該衝的時候不敢衝

也不是每一個都要衝
當我回文就代表我認真了 = =,而且對我說過的話負責且肯定
唉...我說了
並不認為規避臨檢正確
也不認為警方執行公權力有錯

而是 當大家在討論本案雙方對錯時
是否能順帶考慮一下
有沒有更適切的作法
要不然咱台灣每天違規的人那麼多
每個條杯杯都要這樣去追
我是不擔心違規者要死多少啦
那追捕的條杯杯呢
還有路上行駛的民眾呢
跑的人快
追的人更快
哪天誰會發生事情誰知道

我覺得今日在追究責任過後
也應該更進一步討論更好的作法
不管是對一般違規的追捕
甚至是重大犯罪的追緝
是不是有比讓員警一路追趕更好的作法呢
很多大大會提出國外的警察公權力如何
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建立這樣的警網
透過人力的調度 與交通的管制
讓犯罪的追捕過程有更好的方式
對於整體的治安與行車安全都會有進一步的好處
否則 像今天這樣 兩個警察追了半天沒達到處罰目的
違規者死了 警察要受調查 咱們大家要爭論
但 馬路上違規者還是那麼多 警力也無法確實發揮
才是更大的問題

這個案件發生後
為了避免那些爭議
也許真的警察就不敢去追捕違規者
這並不是小弟所希望或樂見
而是希望警方能建立一套機制
對於取締的做法應該有什麼界限
如同警方在用槍上有所規定
那路面上的追擊是否也應該有這類規定
而警務人員又應該怎樣舉證自己符合規定呢
還有在追擊時 能否有其他配合措施
讓這一切有效進行 別讓這種悲劇再發生

例如 我以前看過一部電影
警察要進行追捕時會用無線系統與警網對話
『警員某某懷疑車號XXXX有某某犯罪之嫌(先表明追捕原因)
現在圈圈道路正往某一方向前進
進行追捕,請求此區交通管制,並要求附近員警支援』
這樣 警察對於執法原因有所紀錄 不會引發是否過當爭議
此區交通管制(紅燈)對於用路人不會有突然衝撞危險
要求附近警力先行佈署也才不會讓罪犯有更多逃逸機會
這很難 也要很高成本 但對於整體治安與執勤員警還有善良百姓的身家保護會起一定作用
也許不敢說百分之百都如此順利 但我們也許可以一步步進行
不是說死了兩個人 調查基層員警 而後什麼就都沒了
這才是小弟所希冀的
不是要為哪一方說話



PS 我看新聞
說那台警備車是路過 沒有加入追擊


"只是想趁警察不備 快速通過規避罰單"
這是逃逸 而非衝撞 就好像搶奪與偷竊都是犯法 但法律上的惡意不同
不過 對於當時的情境 媒體報的都不同
然而 就像小弟前述 我並非認為規避臨檢是正確的
也不否定警務人員在某時候確實應該有POWER一點
而是希望討論 對於追捕這件事
能否有更進一步更適切的做法
讓警力有效發揮 也把過程中的損害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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