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難吃到爆炸的古典玫瑰園....(有圖)

pipebender wrote:
上面每日一字節目請留給電視演
樓主發表意見的自由是被憲法保護的
只有小鼻子小眼睛的三流商家才會想來告人閉嘴這一套

話說上次我去麥當勞薯條很難吃
太鹹又不熱
這就是我的評論
照你的講法我這樣是不道德的 (驚訝)
...(恕刪)


刑法的誹謗罪,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了避免言論自由遭到限制,大法官會議也就此做成決議,
認為若行為人所指稱為事實,或是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定其所確信為真實者,則可列為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圍,避免被依誹謗罪論處。(

節錄自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help-people/article/view?aid=60

請看一下,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

若樓主被告,樓主需找出他的主觀評論是事實,至於要怎麼認定,屬法院權責

至於店家要不要告,那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跟「小鼻子小眼睛」無關

再來麥當勞要不要告閣下,不干我的事,還是閣下也來發個一篇試試?
FYL wrote:
以前我住的地方有兩家玫瑰園
這一年以來兩家都消失了
大概就是反映了樓主所說的這種事吧
p.s. 玫瑰真的不是一種很耐吃的口味 每種甜品都是同樣玫瑰味 用想的就有點@#$@%....


http://tw.teaorcoffee.com/company/?gui=zoneNorth#2

這是它們的店面,有時候消失是店租的問題並非爛到因而關店。如果真的很爛也不可能還會有如此多家店面。
石梯有夢 wrote:
刑法的誹謗罪,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了避免言論自由遭到限制,大法官會議也就此做成決議,
認為若行為人所指稱為事實,或是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定其所確信為真實者,則可列為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圍,避免被依誹謗罪論處。(
節錄自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help-people/article/view?aid=60

若樓主被告,樓主需找出他的主觀評論是事實,至於要怎麼認定,屬法院權責


憑空捏造, 跟食客的評論. 兩者你要不要先分清楚?
樓主有吃的事實, 有覺得難吃的事實. 這有問題嗎?
發表評論 還要被路人嚇. 現在是怎樣, 一種鼓勵自我箝控的氣氛. 想當順民的自己當, 不要發功到別人身上.
整天看廣告文看不膩? 今天換口味樓主分享我很感謝.

"但把自已的主觀放在公眾網路上,本身就不道德"
這是你講的
全世界的影評 食評 藝評 都不用幹了
好一個'不道德'的大帽子

另外跟你分享一個yelp.com
上面的評論
台灣的店家看到大概會心跳停止



所以現在大家都不能直接講很難吃

要很婉轉的講沒有 "想像中的好吃"

才不會被一堆人砲囉
真的完全不能理解,這篇到底在蓋大樓什麼
不就樓主覺得不好吃發表感想,這樣會不道德?
那01的美食版就拿掉嘛,大家評論都只能說好吃嗎?
某位網兄更好笑,拿看到人醜然後發表做比喻
然後又扯到花錢看SHOWGIRL,真的是奇耙耶
pipebender wrote:
憑空捏造, 跟食客的評論. 兩者你要不要先分清楚?
樓主有吃的事實, 有覺得難吃的事實. 這有問題嗎?
"但把自已的主觀放在公眾網路上,本身就不道德"
這是你講的
全世界的影評 食評 藝評 都不用幹了
好一個'不道德'的大帽子



今天在網路上公開店家全名基本上有可能構成毀謗名譽,要評論至少遮蓋部分店名,好比說某位演藝大哥是色狼網友便把名子講出來就算演藝大哥真的是色狼他還是會告網友毀謗,現在的網路發達有些人隨隨便便發表言論冠上言論自由就以為可以愛講什麼就講什麼,難道不知道還有法律問題,不要等到發生事情再來懊悔當初的莽撞。
感覺樓主有被告的潛力..小心呦~~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pipebender wrote:
憑空捏造, 跟食客的評論. 兩者你要不要先分清楚?
樓主有吃的事實, 有覺得難吃的事實. 這有問題嗎?
發表評論 還要被路人嚇. 現在是怎樣, 一種鼓勵自我箝控的氣氛. 想當順民的自己當, 不要發功到別人身上.
整天看廣告文看不膩? 今天換口味樓主分享我很感謝.
...(恕刪)


評論跟惡意中傷還是有區別的. 不過這就請懂法律的人來處理吧.
有時也會看到一些抱怨餐廳的文章, 不過這篇看完之後我覺得樓主本身的認知問題比較大.
而且有些人看到這篇文章難道不會受到影響而選擇別家餐廳嗎?
我很想知道樓主所謂"難吃到爆炸"是怎樣的爆炸? 如果你連一般人能接受的食物, 吃了之後會讓你身心受創到非要到01來抱怨的話, 那我覺得你是不是要想一下問題在哪?
至於pipebender大,你也不用為樓主擔太多心, 因為他本人一點也不擔心法律訴訟的問題.
Yuan wrote:
今天中午跟一行友人來...(恕刪)

我也覺得古典玫瑰園下午茶不好吃,覺得不是很新鮮,
擺明的就是賺氣氛的錢,不過可能是有錢人很多,假日都還要排隊呢~
當年玫瑰園全台只有4家店的年代
開始知道這家店
裡面的東西真的很好吃
尤其冰,熱水果茶真的是這輩子喝過最好喝的茶
好喝到在窮每個月都會去1-2次
之後因為當兵唸書就沒在台中混了

在玫瑰園積極展店之後
就去回味了一下
只能說水果茶喝起來和小7賣的15元利樂包水果茶差不多
之後就再也沒去過了
可惜了一家好店變成這樣

就讓玫瑰園水果茶活在回憶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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