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貨車大哥!你是想怎樣!!!!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應該要拿輪船的氣笛 ...(恕刪)


那群阿豆仔好high喔@@

不知道在台灣這樣改會發生什麼事xd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去年2月,6旬陳姓夫婦開車行經中山高楊梅路段,向前方轎車閃大燈,引起駕駛曾建智不滿,夥同友人的小貨車,2車以緊急煞車、碰撞、逼停恫嚇,並嗆「給你死」,嚇得陳姓夫婦打110求救。高等法院認定逼車等行為造成夫婦重大驚嚇,應連帶賠償60萬元定讞。





如影隨行 wrote: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恕刪)


然後您要表達得是?
遭後方車輛閃燈引發不滿?


rall206 wrote:
然後您要表達得是?遭...(恕刪)

應該是說跟大車玩
怎樣都輸

rall206 wrote:
然後您要表達得是?遭...(恕刪)

他的論點(立場)應該是要表達:閃燈會導致其他車輛駕駛受到驚嚇而發生危險.
但貼出來的是對方不滿而惡意逼車恐嚇.

這完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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