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去年2月,6旬陳姓夫婦開車行經中山高楊梅路段,向前方轎車閃大燈,引起駕駛曾建智不滿,夥同友人的小貨車,2車以緊急煞車、碰撞、逼停恫嚇,並嗆「給你死」,嚇得陳姓夫婦打110求救。高等法院認定逼車等行為造成夫婦重大驚嚇,應連帶賠償6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