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Cheng wrote:試想100多年前燈泡發明時也一堆人不敢用,可是現在一般人隨便抬頭都有一堆燈泡吧?!...(恕刪) 舉此種例子不妥。吾人也可舉例:英國維多利亞時代,貴族們喜歡用苯當香水、吞氧化砷當美白聖品。氧化鉛也列入了本草綱目內。所以電磁波有無害不應如此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