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cage9999 wrote:
九族道歉文罵客家人女...(恕刪)


能多影響一個人,那就是好事
若多放縱了一個人,那就是壞事

至少我發言因此而謹慎多了!
cage9999 wrote:
我所知道的這種(算微罪)案例是開庭幾次傳喚不到
就會採拘提或罰鍰。(不至於被通緝)(恕刪)


再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他是本國籍
但戶籍不在台灣那要如何傳喚?
感謝

ruby6436 wrote:
我只能說, 提告下去...(恕刪)


這種CASE不需要律師的啦!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這麼愛偏離主題
大家都等不及看你表演如何~輕鬆打贏官司~


這個案件是很輕鬆,東西準備妥到警察局去就好啦,沒想像中那麼困難!
我想問各位大大

假如我今天 因為說了"我要告你喔"
然後害對方心生恐懼

那他可以反告我恐嚇嗎?
夯兲巭 wrote:
我想問各位大大

假如我今天 因為說了"我要告你喔"
然後害對方心生恐懼

那他可以反告我恐嚇嗎?


不可以啊!!這招立委和名人常用耶!
這算是合法恐嚇吧@@
香酥雞 雞雞雞 wrote:
請問你是千年之夢嗎?...(恕刪)


樓主是不是我,怎麼不用用您的腦袋瓜想一想呢?

我只知道閒聊板看久了總是會有幾個帳號一回文就是一副我最聰明,自以為老爸在教訓兒子的

您就是其中之一,大概本人都感覺不出來自己的講出來的話有多難聽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比方說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744855

究竟是哪一點有資格比喻自己為他人的媽媽順便消遣一下?不過是一個陌生人而已,對啦...網路世界就可以自以為是的教訓對方就是了?



見怪不怪,反正那是您唯一的發洩嘛旁人當然要可憐、容忍、順便同情一下


我也來造句一下:

"如果是你媽,教出這種不懂得如何尊重別人的兒子,我早就頭都抬不起來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看對您而言是種奢求吧

1
我有告過哦
只是在打刑事訴訟的過程中,附帶委請律師告對方公然侮辱

實際上很簡單,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告,不必動用到律師
若請律師的話,小案件行情約3~5萬左右就可以

你不用請律師,因為有證據他是穩輸的,到最後要乖乖低頭道歉
要是沒有,他也只需要繳個罰金就結案了

最起碼讓他花點錢~

千年之夢 wrote:
樓主是不是我,怎麼不用您的腦袋瓜想一想呢?


躺著也中槍??
cage9999 wrote:
躺著也中槍??...(恕刪)


有人心胸狹窄至此我也沒辦法(不是指你)

敢做的事我一定要認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nryblue wrote:
01說要提告的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多,沒建設性嘴砲的人比森林的樹葉還繁密,可是我提告的決心比奇萊山還要堅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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