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作夢的瓶子 wrote:那你想要紅燈區設立在你家隔壁嗎??還是一出家裡大門,門旁邊站滿了流鶯、援交客、尋芳客??你希望你家的小孩活在這種地方中嗎??高道德...........(恕刪) 設啊...那些住中山北路的怎麼說,不都習慣了...這就是人性的偽善,只要不要設在我家旁邊就好裝作沒看見就好,把他當作這個社會的恥辱藏在最角落性交易永遠會存在,所以那些抓賣不抓嫖的法律早可以廢掉了,早就該合法化了我沒說此例警察完全執法過當,我只希望台灣警察對待飆車,醉漢,黑道等千萬要硬起來,不要只摔西施不打老虎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自己選擇的,有人強迫她去賣檳榔嗎?? 按照法律,這樣穿著薄紗賣檳榔,本來就有爭議,這樣取締有違法嗎?? 沒有違法,但有職業歧視之嫌!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廠商辦活動時,請穿著清涼的辣妹露天走秀,為何從未看到警方前往取締?要取締檳榔西施的穿著不是不行,但是要公平,不要大小眼!走秀比較高級?賣檳榔比較低賤?標準一致就不會招人話柄!
lyr1234 wrote: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那種活動是天天固定在那嗎?而且又是在大馬路上? 這跟活動是否天天固定在同一地點有啥關係?這跟活動是否在大馬路上有何關係?檳榔西施穿著清涼違法!辣妹走秀穿著清涼不違法?我們的法律有兩套標準?
lyr1234 wrote: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那種活動是天天固定在那嗎?而且又是在大馬路上?...(恕刪) 西施賣檳榔又不是第一天了,沒事跑去那幹麻?要不然全面禁止檳榔西施穿太辣好了這跟攤販問題一樣,遊走於灰色地帶...給予了警察多餘的權利西施如果不罵人也不關鐵門的話,這警察應該是輸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