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西施被過肩摔


VitesseWu wrote:
我無法對一個女孩子動粗,
雖然西施有錯,但是警察也別那麼狠。


男人不能打女人的原罪 尤其面對的是正妹 下次叫女警去過肩摔


goodversion wrote:
再補一樓!!

警察幹的好


再再補一樓

警察幹的好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那你想要紅燈區設立在你家隔壁嗎??
還是
一出家裡大門,門旁邊站滿了流鶯、援交客、尋芳客??
你希望你家的小孩活在這種地方中嗎??

高道德...........(恕刪)



設啊...那些住中山北路的怎麼說,不都習慣了...


這就是人性的偽善,只要不要設在我家旁邊就好

裝作沒看見就好,把他當作這個社會的恥辱藏在最角落

性交易永遠會存在,所以那些抓賣不抓嫖的法律早可以廢掉了,早就該合法化了

我沒說此例警察完全執法過當,我只希望台灣警察對待飆車,醉漢,黑道等

千萬要硬起來,不要只摔西施不打老虎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自己選擇的,有人強迫她去賣檳榔嗎?? 按照法律,這樣穿著薄紗賣檳榔,本來就有爭議,這樣取締有違法嗎??

沒有違法,但有職業歧視之嫌!

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廠商辦活動時,
請穿著清涼的辣妹露天走秀,
為何從未看到警方前往取締?

要取締檳榔西施的穿著不是不行,
但是要公平,不要大小眼!

走秀比較高級?
賣檳榔比較低賤?

標準一致就不會招人話柄!


aristocracy wrote:
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廠商辦活動時,


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那種活動是天天固定在那嗎?而且又是在大馬路上?
lyr1234 wrote:
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那種活動是天天固定在那嗎?而且又是在大馬路上?

這跟活動是否天天固定在同一地點有啥關係?
這跟活動是否在大馬路上有何關係?

檳榔西施穿著清涼違法!

辣妹走秀穿著清涼不違法?

我們的法律有兩套標準?

lyr1234 wrote:
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恕刪)

你沒看過大馬路上的活動嗎
之前不是有內衣廠商請一堆模特兒穿內衣在大馬路走秀
趁紅燈時
把斑馬線當舞台走秀
也沒看到有警察去關心阿
妳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我們死也要在一起-我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你的誓言可別忘記
lyr1234 wrote:
你都說是活動了?請問那種活動是天天固定在那嗎?而且又是在大馬路上?...(恕刪)



西施賣檳榔又不是第一天了,沒事跑去那幹麻?要不然全面禁止檳榔西施穿太辣好了

這跟攤販問題一樣,遊走於灰色地帶...給予了警察多餘的權利

西施如果不罵人也不關鐵門的話,這警察應該是輸定了
lyr1234 wrote:
男人不能打女人的原罪...(恕刪)


前題是女警也要是正妹
對啊~對啊
可是看兩個正妹打架
我會心疼耶


米米與東東 wrote:
前題是女警也要是正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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