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t1015 wrote:
如果今天另一案例,賣家賣一台五萬元筆電,且堅持面交,但你須先匯訂金三萬,好讓雙方有保障
你是買家,你敢匯款嗎?? 你確定匯完款賣家就會出現??
敢匯的話,那我就真的是笨蛋嘍! 不要說三萬元啦,就算只是先匯三千元,我也不冒這種險~!
seatree wrote:
規矩很重要是沒錯,既然自己不方便貨運所以親自送東西過去,雙方都要見到面了,稍微變通一下收款方式又何妨。有些人真的是扯很遠,樓主也沒說對方要殺價或是不買,就有一些人自認為買方有這些意圖。
既然東西都親自運過去了,當場錢收一收把案子結掉不就好了?雙方為了一個看起來也沒有重要到很了不起的規定,結果就為了500元搞到這麼難看。
既然樓主認為付款方式一開始規定就是匯款,對方就應該遵守,那當初樓主自己交貨方式寫貨運或是郵寄,樓主就應該自己想辦法找貨運去送,這樣就不會造成雙方對交貨及付款的誤解,現在不就什麼事都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