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manstein wrote:
這兩個論點剛好證明了, 國家權力的可怕, 所以更不應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力.
...(恕刪)
那麼多版友給你的意見,
看來你根本沒聽進去。
是不是為了防止國家濫用徵稅權利橫徵暴斂,
所以即使現在是民主法治國家也不應賦予它課稅的權利?
當國家由狂人、法西斯、民粹主義者...當政時,
之所以能濫殺人民是因為他們掌握並濫用國家機器,
不是因為法律有沒有死刑,
有那麼難瞭解嗎?
是否全球2百多個國家或地區只要全部在法律上廢除死刑,
就萬世祥和、永遠不會出現暴君,
就算獨裁者當政也不會濫殺無辜人民?
你說國家機器不應合法殺人,
那我要請教:
那些嚷嚷應廢除死刑的國家有沒有武裝警察?
警察執勤配警棍、電擊棒不夠嗎?
為什麼身上要配戴能致人於死的槍支?
難道不是國家賦予警察必要時得開槍擊傷或擊斃歹徒的權利?
那些嚷嚷應廢除死刑的國家有沒有武裝軍隊?
軍隊閱兵時穿制服騎馬不就很好看了嗎?
為什麼它們有航空母艦、核子彈?
難道不是國家賦予軍人必要時得驅趕甚或擊斃外敵的權利?
還是你要說本國人是人外國人不是人?
如果是的話,
那國家內亂時,
政府軍打不打本國人叛軍?
選擇性的正義是偽善,
盲從偽善者的正義還要加上愚蠢。

2F的大大說的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