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小林要求國賠!!

cmy004 wrote:
請不要模糊國賠的成立...(恕刪)



法律法律 都是妳們這些學法的再亂搞

我們學理工提出的報告妳們有認真去看嗎?

喔對 抱歉妳們看不懂也不削看是吧

要任決策是民進黨政府
要撤村 請問一下 決策不是縣市等級就可以做了嗎?
請問妳們的楊縣長 那是在幹麻 高雄縣政府是被土石流淹了嗎?
本当の自分を、いつでも表現できる
patrick753 wrote: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引起??
這誰能判斷啊
我覺得要國陪真的很難

土石流第一時間很多人就喪生了
這些人應該是天災死掉的
可是多少人是因為救災不力死掉的
要如何舉證?
當然要提國賠是災民的權利
但是如果這樣都能國陪
我就覺得太氾濫了blockquote>

來自災區的非受災戶/工程人員的一番話
1.媒體的話,要存疑~電視上報災區新聞的,很多是浮誇的;雖然他們的辛苦 我們也看在眼裡 冏~
2.先考慮「雨量」!!真的,越域引水要檢討也不如先檢討雨量(天災)來得實在
ps.台灣的技師制度,是可以鑑定的(或同地質學者),但容易泛政治化;另外,得之與失之都是媒體
3.國賠!如同您說的,這是災民可申張的權利!但我更認同 政府站在歷史責任下!應善待這些人

多年來的觀察,真的為水利人、水保人感到不值
平常的時候,專業的建議常常被"長官"與"民意"所忽視、被推翻、被脅持、被迫妥協
等到天災發生時,又是第一個等著被鞭的、等著要負責任的...


+1

工程人的聲音真的好小@@
所有的問題都像是「有罪推論」式的排山倒海

您倒是點出了我的看法

科學~是讓我們今日得以生存的真理

其他的,請別忘了要求證呢@@ 唉唉
推薦一本書"水的政治學" 請看完再來繼續 謝謝~

個人看完的感想是 台灣是貪婪之島 10年前專家提出的東西 這10年間我們做了什麼?

莫克拉的事件全台人民都有責任

越域引水 地層下陷 書中都有提 1997年出版的= =++

最後向所有水利專業者致敬!!!
吾的頭像不是狗.....是德國動物園的北極熊弩特...幼熊樣
同意樓主的說法

基本上天災真的沒辦法躲避

大家可以伸出援手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但是這樣子申請國賠怎想都說不過去
申不申請國賠是人民的權利!

過不過是一回事!

難道你是法官?還好不是~

不然台灣可能已經屍橫遍野了~


都沒去看申請國賠的相關內容及原由

你沒在當地

知道發生什麼事?

合不合國賠的規定法官自會調查定奪


你最好保佑你不要哪天走在路上被某個坑洞絆倒然後摔死

我也不希望用我繳的稅金去賠給像你這樣沒有常識沒有知識又冷血的??~問號請自己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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