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amars64 wrote:荷蘭區做得好不好大家各自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批評必須站在事實的基礎上才有意義首先,花博根本沒有說有鬱金香花海,那一區只是荷蘭庭園區而已其次,荷蘭區是荷蘭方面參與競賽的作品,也就是由參展國所設計的,既然如此,要批評也應應該是批評荷蘭方面的設計不佳,怎麼會把帳算到花博總部頭上呢? 難道這些人認為花博總部可以隨便更改他國的參展作品嗎?如果他們這麼做的話,恐怕才是對參展國的極度不尊重吧...(恕刪) 我從頭到尾有說這是主辦單位做的不好嗎?那個假看板本就不好看,荷蘭人要做成這樣丟的是荷蘭人自己的臉。
可愛小熊 wrote:上次那個英國設計師聽說一個國家,花博主辦單位給400萬預算要展半年.但是我們自己的絲瓜棚用5千萬250公尺!...(恕刪) 如果願意參加,也算替他們自己國家做廣告,用不用心做廣告,那是各國的本事。我們自己的東西就算丟臉也是在自家人面前。去別國做給人家看,嫌金費少當然不參加,要不做的難看遭致惡評算誰丟臉?尤其一旁的第三世界國家都做的不錯時。
asiacat wrote:我們自己的東西就算丟臉也是在自家人面前。去別國做給人家看,嫌金費少當然不參加,要不做的難看遭致惡評算誰丟臉?尤其一旁的第三世界國家都做的不錯時。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0,5251,51301683x112010102900405,00.html巴爾斯頓透露,台北花博主辦單位提供給英方的經費為四萬七千英鎊(約二三五萬台幣),而RHS到海外佈展經費平均為十二萬英鎊到十五萬英鎊(六百萬到七百五十萬台幣)。不過英國人設計師說因為一般展期都是半個月、台北這邊要求是半年展期,所不知道這預算有無包含住宿與機票、難怪官方說法是書面上是很好的花博.
可愛小熊 wrote:http://new...(恕刪) 其實在美術園區看到許多國家的展區,心理應該很高興, 不管是不是國家經費補助...連荷蘭; 德國; 不丹; 越南; 帛琉.....這些沒邦交的國家都來參展,的確可以去看一看....
魔神啊 wrote:連荷蘭; 德國; 不丹; 越南; 帛琉.....這些沒邦交的國家都來參展, 帛琉共和國Republic of Palau 是算邦交國。但是誰在乎有無邦交? 連敵國都來展覽了,只要是AIPH會員提出同意書,那就可以來展。當初 台北主辦有發邀請函。台北是 "A2"認定:小規模國際園藝博覽會會期為一週以上三週以下最少有六個國家的代表參加也有作為A3認定,內容為特定領域的小規模國際園藝博(專門展示會)。如果 是"A1"認定:大規模國際園藝博覽會每年最多可以舉辦一次同一國家的情況下能夠以每十年一次以下的比例加以舉辦會期為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國際園藝家協會(AIPH)派遣調查委員,對準備中的會場與作業團隊加以視察內容必須包括與園藝相關全部的範圍最少有50公頃的規模最少有十個國家的代表參加國際展覽局(BIE)認定的情況下,作為「國際園藝博覽會區分的認定博(Horticultural Exhibitions)」,能夠使用「國際博覽會(EXPO)」的稱呼(作為最低條件,各博覽會之間必須間隔兩年以上)--台北保活的花價那麼貴、隨便都是一朵幾百台幣的花價、連老外都受不了吧。給235萬台幣,一朵鬱金香要保活半年大概十幾萬吧所以235萬大概只能看幾十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