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禁槍、廢除死刑、廢除體罰後的真相

M1A2 SEP V2 wrote:你講的狀況歹徒拿的是黑槍,還是中產階級的CCW?

黑槍當然要禁,最理想的情況是

歹徒都拿不到黑槍,時光倒流退回去歹徒只拿棍棒

中產階級老百姓拿合法槍抵抗,這樣勝算最大


我想我們是沒有交集的,畢竟,在我生長的這塊土地上,莫名其妙被人開槍打死的機率,比在那些開放槍枝的偉大國家小多了。

原因當然就是台灣是一個槍枝管制的國家,一個社會民間只有2000支見不得人的黑槍或200萬支開放的槍枝,我絕對選擇前者,因為後者在日常生活中被槍擊的機率肯定比前者大多了。

堅決反對槍枝開放!

M1A2 SEP V2 wrote:
4/9早上8點更新:...(恕刪)

PandaTsai wrote:
我想我們是沒有交集的...(恕刪)


建議
1.有時間,請娜步到你所居住的縣市殯儀館,去冷凍庫門口晃晃~隔著玻璃,運氣好你會看到好幾具被槍打死的無名屍
個人自民國84年到現在的民國百年,由台北看到高雄..看到膩了
最精彩的,是台北第一殯儀館那具(現在應該還在,因為是刑案,不能用無名屍之規定燒掉),整個頭被散彈槍打爛,手指頭被剁掉
而最近看到的,是屏東,亂刀刀傷+頭部一槍
媒體不會報導的,因為沒意義

2.我國並不是真的管制槍械,這是重點,我國其實是槍械開放國家!!
依據現行人民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人民是可以自行申請自衛槍械的(請自己到所居住縣市警察局網頁查詢,有關於自衛槍械申請與購買,免的說又一些人跳出來說這是假網頁,假數據,偽造資料)
回到正題....但是
就算依法辦理??為何還是無法申購自衛槍械??
答案很簡單
因為你我都是賤民
只有大官,有錢人,民意代表與特權人士才有資格申購槍械
(相關規定請自己找,理由同上)
而其他一般平民老百姓如果依法申購呢??
還是不准許
因為你沒有關說阿
因為你沒需要阿~
因為有警察阿~
因為你是賤民阿~
又不是高級人種,要槍做啥??
而,也只有那些達官貴人,那些高級人種與上流階層才有資格能保障與主張他們自己的防衛權力
這難道是正確的麼?
還是這就是所謂的公平??
問題很大唷~
非常的大唷~

這就是現階段的現實狀況

DARKISS wrote:
懶懶的蟲 wrote:
這句根本不用反駁,本來就沒有人主張廢除死刑後治安會變好,何需說明反駁?)


那廢死刑要做啥??

這擺明了廢死就是個錯誤阿
那這個錯誤誰來負責??...(恕刪)

這是什麼回應?
有死刑治安都不會變好,廢了這沒用的才是,
居然是反向說詞
現在是有死刑不是沒死刑A.....
PandaTsai wrote:
我想我們是沒有交集的...(恕刪)


我到覺得是你想太多

網路的好處就是公開討論

警政署的黑槍統計也PO在網路上

這十年查獲黑槍2萬7千隻,子彈32萬發

依照犯罪黑數十倍來算,前法務部長講三十萬支子彈三百萬發一點都不過分





美國可不是兩百萬之合法槍械,是兩億支

美國合法中產階級CCW執照犯罪率多少?這些又不是查不到?

台灣合法槍械執照數千張,犯罪率呢?





台灣治安比美國好

我貼在首頁下方的相關文件上,你自己去看

Allen-T wrote:
目前看到討論的都圍繞在歹徒闖入家中的持槍自衛,如果是在大街上,遭遇攻擊:飛車搶劫、搶超商、逛街巧遇飆車族、割x之狼....等,在台灣如此人口密集的地方開槍自衛適當嗎?被害人要如何確保一槍制伏歹徒,而不讓這個被害者變成第三者的加害者?


我是覺得很多人把開放槍枝後的世界想得太美好了.

就算是開放好了, 大家也不會天天把這麼危險的東西當成手機一樣一直都帶在身上.
但是歹徒沒辦法賭你不會帶槍, 所以更會積極的殺傷被害者以杜絕反擊的可能性.

更不用說槍枝管理跟相關知識訓練, 還有情緒管理等問題.
我可不希望哪天某個小孩在學校被欺負, 就偷了爸媽的槍把同學全部轟掉.
不然就是哪個小屁孩不爽老師就去學校停車場對教職員的汽機車開個幾槍.
或是情侶鬧分手之後就拿槍把對方殺了.
還是家人吵架吵到一半就拿槍把對方的頭給打爆.......

更要命的, 以台灣人的政治狂熱程度.... 要是大家都可以擁槍, 選舉的場子會發生什麼事情沒人知道


你講的狀況,台灣的毒販或者兄弟

吵架細故就對幹,或許時常發生

但他們的黑槍跟合法槍械有什麼關聯?

你有看到哪一支台灣的合法槍械去搶劫強姦

或者細故吵架拿出來的?

Shawn732 wrote:
我是覺得很多人把開放...(恕刪)


放心~
我個人用槍歷史是13年
沒有碰過你所想像的事情發生(自殺除外)
補充:個人所知,老美用槍自殺案件,大都是歸類槍支誤擊~除非有留下遺書者,才劃入自殺...但是我沒看過法律規定或是命令~因此還是屬於謠言

再者,
台灣各飛靶射擊協會的槍夠多了吧?
有看過他們出來亂開槍或是殺人的麼??
除了中部地區某協會在幾年前有因為錢而盜賣子彈之案件

在世界各國很多帶槍的準則與方針上
就個人所知
其實最主要的差別就是自制力
每個人的行為都需要負責的

因此
負責的人幾乎都是沒有犯罪紀錄的人
他們可以拿到槍械

但是那些不負責的呢?
他們有前科,有記錄
他們就拿不到合法槍械
這幾乎是各槍械開放國家的選項

但,說實在的
如果可以
個人很希望國內只開放1米以上的單管單發長筒散彈槍
除了這個選項
要開放其他種類槍械者,小弟我會立刻跳入反對陣營

理由很簡單
槍太長,不容易攜帶與犯罪
就算帶出去,大家也很清楚這傢伙有槍

而真的拿去犯罪了
一次只能開一槍
換子彈需要相當時間
夠準備吃其他人的子彈了

那遇到狀況呢?
因為自我防衛而開槍呢??
槍聲夠大了
左鄰右舍都知道誰開的槍
保證會順便幫你叫警察的

而有朋友問我過,那切槍管呢?改裝呢?
比照老美嚕
違規者重罰,罰到傾家蕩產還要關到死

如果可以
個人僅希望開放單管長筒單發散彈槍
不能同意你更多

特別認同以下這一段

☆原先英國6000萬人口有30萬支的非法槍械

被絕大多數的中產階級合法槍械還有死刑刑罰給壓制住☆

M1A2 SEP V2 wrote:
4/9早上8點更新:...(恕刪)
樓主對於這人權團體真的有很精闢的分析
不如再對人權團體的矛盾性再來多一點著墨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