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謝東憲司機於17日中午被警方逮捕~~謝東憲司機無奈的說明!!

iimomo wrote:
法條有問題,就是法匠

自由心證有問題,就是高高在上的神


那隨隨便便相信新聞報導內容的鄉民,又是什麼呢?


實際上,不是照本宣科那麼簡單啦

雖然被別人這麼說會感到不高興

但不然怎麼會有人說其他人不懂...



統計來看...現今許多案件~通通推給法條上的問題

這凸顯了 無能(無能為力) or 無奈(無可奈何) !?


當今~法官.被害者.人民...有誰是高興的!?
iimomo wrote:
法條有問題,就是法匠...(恕刪)

就是不簡單才給他高薪,保障他退休的生活啊!
如果都不想負責任,那和性侵犯的基本心態有什麼兩樣?要爽又不願意負責。

Leinster wrote:
是這樣就好了
某些人我一本六法給他,告訴他案件事實
叫他翻出本案所涉及的民刑法條文
都還找不完全哩,更遑論適用了

這種事有個工具叫電腦,只要打入關鍵字,所有可能適用的法條都會顯示出來。
還有一種網路的六法全書,你連買書的錢都省了。
或許以後檢察官就這麼搞,一次列印幾十頁法條,讓法官慢慢挑適用的。你說好不好啊?
檢察署,我幫你們想到好方法了,可不可以用email寄給法官,響應節能減碳。
總之被殺被毒被輪暴被撞的都不是重要角色啦

爛也要有個底限

不然就真的爛透了

一些案例被砲多久了還搞成這樣

不是給自己難看而已嗎

這些事有這麼困難要被搞的這麼複雜??

要不要所有的案件都外包給國外司法機關做一做阿??

可能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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