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丘 wrote:
你看吧...你是愛慕...(恕刪)
Ashley Chang,妳當然是我朋友啊!
不這樣說到時妳受不了告我,上法院我就可以跟法官解釋,我說了這麼多,是為妳好。
我是出於善意才規勸妳的,如果你還搞不清楚我準備到什麼程度,那我還真的高估妳了。
我想妳比較喜歡大家用Ashley Chang稱呼妳。

對了,傳真身分證到01更改性別後,妳就可以正大光明到魔女區了。
皮很丘 wrote:妳的真實身分就是Ashley Chang啊,這是妳自己說的可不是我瞎掰的!
這些都是我做的..你拿的資料都是我去向曾妍潔以及許任媛交好友時的紀錄..有啥好得意的?
身分證??怪事01何時需要傳真身分證?.原來阿D你的分身也被抓包啊..
我用真實姓名,公開資料在FB與上述兩位交友,有奇怪嗎?
無論是FB時期的皮很丘或是現在01上的皮很丘,都已成為somebody..而阿D你是nobody.
阿D呀你還會怕被告啊...真是好笑...也對啦...你講過你以前被告很多次後來才研究法律的.
虧你還在西螺正輝保養廠那個版講的義正嚴詞的呢!
你現在的作為與CCT那幫人物有何差別?
魔女區?原來阿D你沒事都待在魔女區呀!!因為那張骨折圖嗎?
阿D骨折圖:
皮很丘 wrote:
應該是你當真吧!
被告也是你說的..
你講了"一個人",怎麼又講大家?CCT的那群每個也說自己是一個人,你跟他們有有何區別?
一下說我帶把,一下又說我女的?怪事?你哪裡出問題了嗎?
FB開分身很多,要設定男女很容易以前還能隨時更改。你應該很清楚。
不過以你之前的回文一定跟CCT那群一樣故意說不知道.
皮很丘 wrote:
這些都是我做的..你拿的資料都是我去向曾妍潔以及許任媛交好友時的紀錄
皮很丘 wrote:
我用真實姓名,公開資料在FB與上述兩位交友












皮很丘 wrote:
PS.俗語說的好: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台語發音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