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非常好
我也贊成
長痛不如短痛
就讓醫療崩潰得快一點吧

Anastasiya Nikola wrote:
劣者以為:人命關天,...(恕刪)
真的很奇怪
是鬼打牆嗎?
已經有人一直解釋除罪化真正的意義
但是好像都沒人在看
砲的還是繼續砲
所謂"除罪化". 是指把醫療的不確定性除罪
並不是亂醫無罪

舉例來說
一個昏迷指數3分的患者
醫療不管如何完美. 死亡率還在一半以上(一半是很保守的. 事實上遠遠超過)
那麼只要醫療上沒明顯不合常規的錯誤
你不能說這個患者沒救活是醫療有誤

像最近那個割膽的法官
所有醫療過程符合"國際"規範
但他還是認為誤診
這就是要除罪的地方
他無法接受"醫療的不確定性"所以要告
但是醫療的不確定性無所不在
所以若無法除罪
只好進行防禦醫療了

ul4xjp6 wrote:
將砂石車司機"守規矩"開車來比擬"有過失"的醫療行為,

這是更詭異的邏輯.


沒錯
舉這例子的人認為. 砂石車一切守規矩. 理論上不會死人(但實際上還是有人死)

所以等同類比於. 醫生一切守規矩. 理論上不會死人(但實際上還是有人死)

醫生一切照規矩. 病就一定會醫好. 手術一定會成功. 理論上不會死人
除罪化到底除什麼?

翻翻中華民國刑法不就清楚了

kantinger wrote:
除罪化到底除什麼?

翻翻中華民國刑法不就清楚了


那就請您分享一下您翻過中華民國刑法的心得吧~
在刑事訴訟針對醫療過失訂出一個明確合理的標準
讓醫病雙方都有規範可遵循


rexone777 wrote:
醫療訴求除罪化(是基於醫療的不確定性, 並不代表真的有過失無罪無民事責任)
醫療不能沒依據自由亂搞 (有憑有據還會被告..請見膽囊事件)

為何常見媒體會檢討健保 民眾 醫生
但卻很少很少檢討醫院的呢
問題在這邊吧
客運行業可不可以也一併除罪化阿?
客運行業可不可以也一併除罪化阿?
鑑定委員會應該要拘束的是起訴審查 不是無罪

打個三五年 無罪你也夠本了 想轉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