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住在新莊的真的不了解新莊的交通真的很恐怖~
我住中和~有時候要去三重會經由板橋往新莊到三重~對我來說這樣的路徑比較方便~
但是時間上往往需要抓多個好幾倍出來~
因為過新莊的時候往往會塞住~
塞住的原因不就是因為捷運施工所影響的~
當然如果捷運通車後可以改善的不只是因為捷運工地所減少了道路面積以外~
還有增加的捷運載客量~
雙管齊下的情況才能將新莊的交通紓緩~
樂生的院民值得大家關心,
但是樂生的院地真的值得保留還是保留個紀念館?
這次炒作完樂生的院地後~那些所謂的保護樂生的學生,
有多少會繼續留下來照顧?
還是拍拍屁股走人?
很希望有人可以留個紀錄...
到底是應該照顧多數人的權益還是保護少數人的權益?
民主的社會不就應該是以多數人的考量為出發點嗎?
古蹟?
草山行館不也一樣燒掉了?
交通便利的情況下會帶來多少的經濟效益以及就業機會?!
拿這些新就業的上班族的稅也夠照顧樂生的院民了吧?!
還要保留嗎?
上下班時間去走走新莊就會有不同看法!!!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真的會感覺
其實所謂的討論
很容易是各說各話
只要有非我觀點的論調出現
就會用"又是....."之類的字眼回覆
既然是理性討論
就請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當然大家也會尊重你
就事論事
(好吧....以上偏題了)
樂生,基本上我是開放態度
就像sphenoid大說的(又學到東西了)
重點是決策的過程和心態
很多人都說捷運見那麼久了
為啥當初不去抗議
現在才在這邊吵
但運動的團體在網站上有提到
自己這幾年不斷地用其他管道傳達自己的聲音
但都不被接受
怎樣才是事實?
我覺得無論如何
這陣子才採取"激情"手段似乎是部分人反感的原因
因為一旦"激情",媒體就會愛你,大眾就會注意到,就會炒作成話題
我對樂生了解不夠深
沒有特別意見支持拆或者不拆
我也很希望捷運早日通車
畢竟對台灣經濟與居民是正面的
只是在討論問題時拜託盡量放下個人情緒
(小弟也在努力做到)
此外....保留一個古蹟的著眼點,應該不能是"有多少人會參觀"
以上 早上空堂
但這裡是閒聊八卦,當然可以討論公共議題
社會資源獨厚樂生???真是夠了
我相信樂生人是不願意這樣的
樂生自始至終就是被社會遺忘的一群
被日本政府的無知驅離,但至少讓他們接近原來的生存方式(~有人要反對這點嗎??到與媒體對抗看看吧)
被台灣政府的蠻橫驅離,卻連一點身為人的自尊都沒有,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連走路都需要代步工具,電梯大樓真的適合他們??火災地震時他們怎麼辦??有多少人搬遷是迫於無奈??)
我相信如果不是學生運動,大家都還不知道有樂生這東東,最早我知道有樂生這東東,黎21還趴在凱達格蘭呢,千錯萬錯都是學生的錯??
因為阻擋了都市發展,所以樂生該滾??樂生自始至終就在那個地方,新莊交通慘是樂生的錯???憑甚麼他們必須為新莊的交通負責??這是多數暴力最佳證明
給那些極度排外的新莊人,公共議題本來大家就有討論的空間,不然以新莊人繳的稅能蓋捷運
那為甚麼MOBILE01所在的地方,至今捷運都還沒有譜???請你們把錢吐還給我們,不然乾脆來個新莊獨立公投??
古蹟是甚麼,每個人定義不同,但我認為是過去生活方式藉由建築物傳達給下一代
http://210.59.94.134/~guest/cftainan/index.php
樂生不能是古蹟嗎??
如果真要筆戰,媒抗比較適合,可以還01大眾舒服的討論空間嗎??我可以召換蔣大嗎??
ben323101 wrote:
看了這篇討論串真的會...(恕刪)
看了幾位學生的言論,讓我感覺你們的想法是天真的,富有理想卻不切實際
凡事有一體兩面,不要只從單方面看,樂生後面牽扯的利益不是你們學生能了解的
你們單方面支持樂生,在網路上發表高調,卻不知人間疾苦
一心嚮往巴黎羅馬古都,挾洋自重,褒洋貶台,難道你們學校學的都是這些嗎?
吃台灣米走台灣路長大的你們,難道胳臂要向外彎嗎?
老爸老媽再怎麼醜也是你親生的父母,不是嗎?
以上抱歉講的不好聽
我再提出一些點,請你們去思考:
1.新院早已在2006年9月完工,至今仍有少數人不願遷走,節錄以下新聞一段
「現年72歲的朱玉音阿嬤說,新院區真的很舒適,只可惜有些老友連看都不肯來看一下就排斥到底。」
http://blog.yam.com/losheng/article/6658538
更好的設備,冷氣的大樓,沒有比舊院差,要知道現在還有多少人沒有自己的房子
包括我本身都還房貸210萬
2.療養院是國家土地,非私人財產
北京釘子戶悍衛的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於情於理還說的過去
而現在療養院是國家的財產,你們站在國家的土地上捍衛自己的權利對嗎?
3.日本政府已經賠償病友217萬元
「日本「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三日經參議院大會全體一致贊成通過後正式成立,台灣、南韓與其他東南亞國家戰前遭到強迫隔離住院的漢生病患受害人可獲日本政府每人八百萬日圓(約合新台幣兩百一十七萬元)的補償。」
強迫隔離是日本政府的「人權迫害」,如今也已經賠償。如果賠償金額不夠,也是要去向日本政府抗爭,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