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
乾脆來個大逃殺好了全...(恕刪)
少年兒童保護法.應該要保護弱勢者吧
但一些人權.人本.(不是人)團體.都拿來保護那犯罪人
每次罪犯被俘時通通會喊人權.也不想想被他加害者的人權在那
一次犯輕微者尚可原諒.二次.三次.難道一直原諒嗎
http://wenews.nownews.com/news/4/news_4368.htm
看這幾個壞蛋打人時的狠勁.像第一次?
再說放犯後的態度.唉...
少年法庭要開庭抓人了沒阿
acer790 wrote:
鑑於近來新聞媒體刊登學生將校園霸凌與不雅影片上傳網站供人瀏覽事件,彰顯校園霸凌防制工作仍須強化,為防制學生因炫耀引起之仿效負面效應,本部於97年研擬預防輔導作法暨相關法治教育參考資料,經97年6月18日第12次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主席裁示後,業於97年7月21日台軍(二)字第0970138401號函發「防制學生將校園霸凌與不雅影片上傳網站散布預防輔導作法暨相關法治教育」參考資料,並業於97年8月12日再以台軍(二)字第0970138401號函發新增有關性別平等法相關資料補充說明,要求各級學校應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尊重個人隱私權益,落實品德與法治教育,防制學生違法上傳不當影片。...(恕刪)
我覺得以上這段話的意司就是說, 打人可以, 但是不要讓人知道!!
延伸其意好像是說, 強姦無罪, 但要不留DNA! 殺人沒關係, 但要毀屍滅跡!!
整個事件生到現在我所看到的經過如下:
1.12個打1個
2.校長面對外界第一時間選擇欺騙, 知道影片外傳才改變說法.
3.網路一路指責.
4.立委質詢, 教長在不知情下說會好好查.
5.不了了之!!!!!!!
最好是將影片廣為流傳, 並且讓大家知道打人的學生所受到處罰為何, 說謊的校長下場為何. 關說的背景如何處理. 讓所有人引以為戒, 而不是像哈利波特裡面的巫師們, 只敢說: You know who.
再說, 這已經不是一般霸凌事件, 被刻意掩飾, 外力干擾, 應該改為特別事件處理才對!!
此外, 馬先生一直說要肅貪, 肅貪第一步就是斷絕關說, 一切的貪汙皆起自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