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5136 wrote:
為什麼要區別?
如果做善事是為了福報,多做善事就要多福報,這叫做「生意」。
想做善事就去做。不用管別人是否「取巧方便」,也不用因為別人做較少善事而得一樣福報,而感到不平衡。
...(恕刪)
對悟道之人,這一切本來就沒有分別。也沒有討論的必要。
會有分別需要做出區別,都是針對一般人而言。
對一般人而言,倘若做一件善事,跟做一百件善事。得到的結果都一樣。
難道不會出現迷惘而無所適從??
當然有人會說,作善事是為了自己,沒有貪圖,沒有目的,想做善事就去做。
用這種無動機論去解釋,偶爾是行的通的。但宏觀來說是不周延的。


好像說不上來是
不問他本人 ... 怎麼知道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