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1!!!!真奇怪,車上四人都說沒撞員警,那員警被撞傷是怎麼來的?自己去撞牆嗎?四個人是朋友當然會互相cover,真的要人證,也應該是路人甲乙丙丁出來作證吧?警察會負責醫藥費只是「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是私了看他們要求國賠沒下文就知道執法沒過當根本不可能賠償的而且警察們不會找媒體立委就跟一般老百姓一樣呀這會關係到考績升遷,他們不會搞這麼麻煩,除非一句老子不幹了,黑了就算了當初真可惜波麗士大人沒有一顆子彈讓他砍掉重練,槍法要加強了!不過大家不覺得冥冥之中就是有股力量讓兇嫌做的壞事被查出來嗎?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呀...
nan1829 wrote:這件是好像被操作的很...(恕刪) ==> 開板大開宗明義就講了 ......雖然經過調查,認定警方用槍時機沒問題,如果經過調查認定警方用槍時機沒問題這位警察實在不應該賠錢這會導致將來警察不敢用槍==> 我想何不解讀成至少這些所謂的 "民代"在為民喉舌時要做些查證吧!!!議員好像也只是要求查明真相而已而且當時大家怎麼都不關心或是出來連署如果現在少年沒有殺人還會有人這樣氣憤關心警察嗎?(特別是當初報導這件事件記者的立場)這就是我們在當時可能的立場當時我们默不關心的態度所以現在發現是冷血的殺人兇手再來連署是不是馬後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