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衛爾康大火發生時,我還是一個高中生,學校就在離中港路,事發地點不遠處,還記得當晚約莫九點多,在附近的市場買滷味,只聽到,不斷的有救護車~伊歐~伊歐,呼嘯而過的聲音,而且很明顯地不只一台,是持續好久,感覺很多救護車都來到附近。當下也沒多想,結果隔天到學校,同學議論紛紛...是一家餐廳火災,而且多人因而罹難。轉述我同學目前現場的說法,「當晚,我原本騎腳踏車要回家,看到多輛救護車往中港路去,就順著路去看,結果是在中山醫學院醫院對街的餐廳失火,比較震驚的是,醫護人員不停地從焦黑餐廳,抬出一具具罹難者遺體,不停地抬... 扭曲焦黑,讓人震驚說不出話來...」事發之後,從該處經過,焦黑的餐廳廢墟彷彿黑洞矗立,透著一絲詭異的氣息,我看著它,要把這個地點的位置,牢牢的記住,因為我知道,多年以後,大家一定都忘記,忘記當晚的教訓...試問台中的朋友,你還記得嗎?記得衛爾康在哪裡?我問了好幾個在地生活的朋友,大家都搖頭,答:或許在這邊吧!?之後,我如果去唱歌、夜店等娛樂場所,一定先找好兩條逃生路線,就是設想,萬一緊急時,只有一分鐘不到,讓你來得及,留在人世...
在那裡趁機會拼命吃胡豆腐之外。有沒有什麼別的新鮮事?比如來給個北中南夜店PUB安全係數大PK啊?我要是Here類型的雜誌我就肯定趁機作這個專欄.一方面讓自己的雜誌更符合玩樂專家的專業二方面可以跟夜店收廣告費,多棒。
米多 wrote: 這顆燈平常沒事的時候是常亮的,被關掉或燈泡燒掉的話是不會亮的,如果在閃爍,就是火災偵測主機發出警報了,要逃的話請先一歨離開,等到廣播主機開始廣播的時候,有時就已經晚了,不過通常廣播主機都只有在消防檢測的時後打開檢查而已,所以當您到大眾場所,發現紅燈是常亮,請放心逛街吧,但只要閃爍,請立即離開。如果是熄滅的,請勿進入。
我想問說消防安檢送錢就會通過檢查的人,你有證據嗎?還是又是聽誰說?我本身的工作關係,常常和一些消防有關單位有接觸,現在誰還敢收錢?還敢收紅包?又不是跟自己的退休金過不去,收了還要被法辦判刑,再者安檢只是最後一道關卡,執不執行又是看人,今天二樓緩降梯有設置、同時又有第二逃生口,一樓梯無障礙物,各項指示標示運作正常,防火隔間全符合規定,請問有什麼理由不讓它過?這就像是一個人身體健檢全都正常,卻自己硬要喝農葯一樣,不要說只有台中市這樣,從北到南去看看各大補習街,那一個符合規定?很多基層安檢人員的無奈在於,明明知道它設備檢查只是做給他們看的,但當下符合規定,怎麼能不給它過?規定再嚴都是要人去執行,今天你可能連你家隔壁的裝潢長成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怎麼能苛求基層的消防人員能清楚的知道每一家已合格的店內,今天和明天的不同?老胡是一市之長,所有的事情他都必須概括承受,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我今天只看到一堆消費這件事的"政客",難道他們沒有責任嗎?他們有盡到監督之責嗎?說穿了還不是只會事後罵一罵,當真英明神武,怎麼不在之前就提出修法?
danny0814 wrote:我想問說消防安檢送錢...(恕刪) 又沒有人說誰收錢?有的話,不是有人扯到高雄去了嗎?不是已經有人從台中市PUB大火轉移焦點到了「睡菊」身上去了嗎?如果你是公務員,就站出來說,不必生氣,因為你領的是我們納稅人的錢。
請問有哪一台車安檢全過-----車禍也從未死人----安檢是什麼?????大家只是符合標準 而已鬧事的人該檢討一下玩火把自家燒掉的也是一堆---安檢過關並不代表著火不會出問題除非你開游泳池,被燒死的應該很少吧!但也不保證不會被淹死一間PUB30幾坪擠進70多人算超載了就算多開10個逃生門誰能保證沒人傷亡
jacklovejanelong wrote:好吧,這整件事乾脆不了了之吧,新聞別再報了,一切問題都推給猛男朱大哥就好?... 舉個例子來說:有三間連在一起鐵皮加蓋的工廠消防主機總是把聲音或電源關掉等等 安檢人員一再告知及列為消防缺失該場所老闆就是不聽 不但怪安檢人員寫太多缺失或是認為檢查只是找罪受有保全就夠了...有一天三間鐵皮加蓋在夜裏很快就燒個精光 老闆在消防及警察檢調人員面前破口大罵"每年花大錢做消防檢查 消防維修及保養 是在衝三小..."你覺得這該要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