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疏忽致溺斃 三救難員緩刑5/21更新

給他大力宣傳一下

公司也去給他點壓力!


subaru3970 wrote:
那位為了錢告義消的叫...(恕刪)


在80樓就有人找出他的臉書,不知是不是同名同姓
如果確定就是的話也請回報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冷漠的社會之所以會形成,
政府是有很大的責任.
支持救難協會
發起拒絕救難活動兩三年

救難本來就是政府的事

兩黨都不重視這個案例

選哪一邊都是台灣的悲哀

支持司法改革
監督司法怪獸
去法官終身職

FB看起來應該是啊
可以用他EMAIL 找到無名
無名有一篇文章提到爸媽離開的事
到最後 這家屬也來要國賠了
拿真大 討真兇啊

kenduck wrote:
FB看起來應該是啊 ...(恕刪)

拜托,看他fb上的塗鴉牆,根本感受不到什麼失去雙親的痛苦

反而還在那邊寶貝們辛苦了,愛妳

玩漆彈玩的很開心咧

恩,你說的算~~~!!!!

hawk8833 wrote:
參與討論的各位大大,...(恕刪)


對三位志工的義舉感到敬佩.

很好奇一件事. 請問貴會是否有請律師為三位志工提供相關法律諮詢, 甚或答辯? 另外, 出事當天提供貴會資訊要求前往救援的單位, 在事後是否提供上述協助?

法官誤判可以抓進去關嗎...

誤人子弟罪大惡極...


jedijack wrote:
首先..只能說..
法律有沒有罪(業務過失)..不是功過相加後的結果..

我不是法官..不是當事人..也不想為這件事下對錯的判斷..
更不會在這麼一點資訊的情況下..就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至於家屬的反應..雖然有可議之處..也不敢保證是我就不會這樣..(很多事都是遇上才知道)

社會險惡也不是今天才知道..要怎樣面對是你自己的權利..
倒楣的人一定會有..只能當作個借鏡..凡事都要謹慎

還有..多動腦思考..別當個理盲又爛情的鄉民..

不浪費版面..如果覺得自己回文有經過思考就好..別急著跳進這個坑來...

順便再補充一個案例..
對岸纜車故障救災..乘客高空救援時不慎墜落致死..
這事件如果發生在台灣..又會怎樣?


你不是不想為這件事下對錯的判斷

這種毫無意義的垃圾文就少回吧

自己都回的模擬兩可

還要別人 多動腦思考..別當個理盲又爛情的鄉民

樓主發個文

你就急著跳進這個坑來

從頭看到尾

就屬你的文最浪費版面

----------------------------------------------

樓上的hawk8833大

很欣慰你們不會因為這個事件來放棄加入台南縣救難協會的初宗,就是「救難助人」。

向你們協會致最大的敬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