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人士對台灣的權利與義務

既然我又沒犯法 是在法律規定之內 我何須低調 何須偷偷摸摸??
你都會講 法律規定之內了 這就夠了...
還有 羞愧的字眼 你就自己留著吧
希望你別只是個見不得別人好自以為正義的魔人...躲在01嘴砲對國家社稷是沒有幫助的
台灣社會還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讓你去發揮你的正義精神 更甚者有很多窮苦家庭等待你去幫助
矯正台灣不公不義之事就靠您了 若需要小弟我幫忙的 為了我的母國 我一定會大力相助
加油喔
soy2222222 wrote:
不是跟你說了台灣的全...(恕刪)

ATLO-Eric wrote:
我最大的訴求只有一點,就是要讓他繳稅;之前偶然的機會跟這位雙重國籍先生聊了一下,發現他對報稅、繳稅一問三不知,問他是不是他父母幫他處理稅務卻也不是,他目前是雙薪家庭、他父母是經營小旅館的,收入正常,不繳稅真的很難說得過去



看來在台灣

遇到交談的對像 朋友 陌生人都要小心

鐘小刀Marco wrote:
既然我又沒犯法 是在法律規定之內 我何須低調 何須偷偷摸摸??...(恕刪)


挖勒靠腰勒...臉皮真的有夠厚....

我一晚從"酸民"變到"見不得別人好自以為正義的魔人"....我輸了,你贏了,佩服佩服......
soy2222222 wrote:
不是跟你說了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給台灣人民的福利,你的按時繳費是佔台灣的便宜不是義務.台灣人民的義務是繳稅,房屋稅,汽車稅,燃料稅,個人所的稅....零零種種的萬萬稅. 您住在國外沒有繳到這邊的萬萬稅,憑什麼可以只單單繳個健保費就可享用台灣全民健保的福利.


我有點不懂了.. 房屋稅是有房子的人才要繳,汽車稅是有汽車的人才要繳,個人所得稅是有個人所得稅的的人才要繳.. 為什麼要分那麼細就是為了公平,讓使用者付費. 台灣有人沒工作,不繳所得稅,但還是繳健保費,難道這些人也在你所謂的未盡國民義務範圍內嗎? 為何你對鐘小刀Marco繳了健保費但是沒繳其他稅項如此無法釋懷呢? 難道有人會沒住帝寶也要搶著去繳帝寶的地價稅,開50CC的機車搶著繳3000cc的汽車稅,賺100萬年薪搶著繳500萬所得的稅嗎?

fdfdftr74 wrote:
看來在台灣遇到交談的...(恕刪)


我覺得樓主蠻無聊的...一直盯著月薪只有4萬的同事有無繳稅,又不是月薪40或400萬..
無聊至極,可能平常太閒...不過那同事也真夠倒楣,我看有得搞了.......

youngmth wrote:
我有點不懂了.. 房...(恕刪)


什麼都付了還是不行,因為沒有買etag,或是高速公路的錢,我在之前#99樓就說過,雙重國籍就是被人當成小偂看。
wei5712 wrote:
我覺得樓主蠻無聊的...一直盯著月薪只有4萬的同事有無繳稅,又不是月薪40或400萬..
無聊至極,可能平常太閒...不過那同事也真夠倒楣,我看有得搞了.......


頗有同感! 單純因為他有雙重國籍嗎?

沒繳稅給政府的人,在台灣還會少嗎?

生意火紅的路邊攤, 巷弄美食, 大排長龍的小吃,
這些人賺的錢會少嗎?

那一個有向政府繳稅的呢?

Jackson_H wrote:
頗有同感! 單純因為...(恕刪)


我只能說依照目前的情況看來,月薪四萬多對各位來說看似不多,卻可能被遺漏了;兵役的部份看起來也不用了,他即將滿35歲了;他的兩個小孩都不滿四歲也都歸化加拿大籍了;問他們為什麼要這麼早就把小孩歸化?他只丟了一句:你們台灣社會太亂了,我要早一點把小孩送過去!好吧!台灣社會真的很亂,畢竟也是生他養他的地方,可不可以請他為這個太亂的社會盡點義務呢?看了各位的留言我很明白了,我這位同事的老公真的只是冰山之一角,不值得一提。

youngmth wrote:
為什麼要分那麼細就是為了公平,讓使用者付費. 台灣有人沒工作,不繳所得稅,但還是繳健保費,難道這些人也在你所謂的未盡國民義務範圍內嗎?...(恕刪)


我的論點是要享用台灣全民健保的人,請付出與住在台灣人民的同等義務,住在台灣,在台灣消費,在台灣繳稅,在台灣這個地方付出打拼.'台灣有人沒工作,不繳所得稅,但還是繳健保費',因為他們是低收入者,他們住在這個土地方付出打拼,他們有權利享有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就是全民健保,而不是因為他們窮所以要被排擠. 沒住在台灣沒為台灣打拼付出的人請不要佔台灣的便宜.而僅單單繳健保費,這不是付出,而是佔便宜.

Enter Passcode wrote:

什麼都付了還是不行,因為沒有買etag,或是高速公路的錢,我在之前#99樓就說過,雙重國籍就是被人當成小偂看。...(恕刪)

雙重國籍的人,絕對不會被人看學校. 如果是住在台灣,在台灣消費,在台灣繳稅,在台灣這個地方付出打拼的雙重國籍人士,你們是手足,你們是同胞,歡迎你們共享台灣全民健保.如果不是,而僅單單繳健保費,這不是付出,而是佔便宜.以上論點如果被曲解為民粹,我也沒辦法.

Jackson_H wrote:
頗有同感! 單純因為他有雙重國籍嗎? 沒繳稅給政府的人,在台灣還會少嗎? 生意火紅的路邊攤, 巷弄美食, 大排長龍的小吃,這些人賺的錢會少嗎?那一個有向政府繳稅的呢?...(恕刪)


有能力繳稅的人,然而想辦法惡意逃稅,這是台灣政府的無能,這些人是台灣的毒瘤,社會的敗類,不付出只想分享社會福利資源.好好人不去比,幹麻看低自己跟這些人做比較?還有某些人一天到晚上醫院看醫生拿了一堆藥,或者框健保冒領保費,這些也是跟前者同等.台灣健保是很可貴的,請不要不付出只僅僅想使用. AGAIN 不住在台灣,不在台灣消費,不在台灣繳稅,不在台灣這個地方付出打拼,僅單單繳健保費,這不是付出,而是佔便宜.




Siedler wrote:
我不回覆那個夾雜不清自取其辱的,但我可以回覆你,如果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英國人或日本人加入美國國籍就可以保留原本國籍,但事實上是需要放棄的,通常地點會在美國境內的原母國大使館內,因為要加入美國籍就會要在美國有居留事實,但當然也有特例(婚姻或收養)。

美國視本國籍持有的其他國籍公民權利於無物,最近的例子就是那個中東美籍被在原國籍被狙殺的案,如果尊重原有的國籍,要執法就得通知該國,因為美國國法不能延伸到其他國家去,可目前修法就是要授權對觸犯美國法律的海外美國公民,美國政府可以去其他國家抓美國公民,無論那個美國公民擁有多少其他國籍,美國政府就只認定他有美國國籍,所以才有依據可以抓人,如果沒有美國公民權,逃回自己國家就算了,有美國公民權,那就將會是另外的故事。而保障也是,不管擁有多少國籍,如果於海外遇害,美國政府就只會針對你擁有美國公民身份去處理,簡單說就是沒有踢皮球去其他國家的空間。


你就繼續再夾雜不清好了. 是你的原生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 而不是美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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