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會講 法律規定之內了 這就夠了...
還有 羞愧的字眼 你就自己留著吧
希望你別只是個見不得別人好自以為正義的魔人...躲在01嘴砲對國家社稷是沒有幫助的
台灣社會還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讓你去發揮你的正義精神 更甚者有很多窮苦家庭等待你去幫助
矯正台灣不公不義之事就靠您了 若需要小弟我幫忙的 為了我的母國 我一定會大力相助
加油喔
soy2222222 wrote:
不是跟你說了台灣的全...(恕刪)
soy2222222 wrote:
不是跟你說了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給台灣人民的福利,你的按時繳費是佔台灣的便宜不是義務.台灣人民的義務是繳稅,房屋稅,汽車稅,燃料稅,個人所的稅....零零種種的萬萬稅. 您住在國外沒有繳到這邊的萬萬稅,憑什麼可以只單單繳個健保費就可享用台灣全民健保的福利.
youngmth wrote:
為什麼要分那麼細就是為了公平,讓使用者付費. 台灣有人沒工作,不繳所得稅,但還是繳健保費,難道這些人也在你所謂的未盡國民義務範圍內嗎?...(恕刪)
Enter Passcode wrote:
什麼都付了還是不行,因為沒有買etag,或是高速公路的錢,我在之前#99樓就說過,雙重國籍就是被人當成小偂看。...(恕刪)
Jackson_H wrote:
頗有同感! 單純因為他有雙重國籍嗎? 沒繳稅給政府的人,在台灣還會少嗎? 生意火紅的路邊攤, 巷弄美食, 大排長龍的小吃,這些人賺的錢會少嗎?那一個有向政府繳稅的呢?...(恕刪)
Siedler wrote:
我不回覆那個夾雜不清自取其辱的,但我可以回覆你,如果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英國人或日本人加入美國國籍就可以保留原本國籍,但事實上是需要放棄的,通常地點會在美國境內的原母國大使館內,因為要加入美國籍就會要在美國有居留事實,但當然也有特例(婚姻或收養)。
美國視本國籍持有的其他國籍公民權利於無物,最近的例子就是那個中東美籍被在原國籍被狙殺的案,如果尊重原有的國籍,要執法就得通知該國,因為美國國法不能延伸到其他國家去,可目前修法就是要授權對觸犯美國法律的海外美國公民,美國政府可以去其他國家抓美國公民,無論那個美國公民擁有多少其他國籍,美國政府就只認定他有美國國籍,所以才有依據可以抓人,如果沒有美國公民權,逃回自己國家就算了,有美國公民權,那就將會是另外的故事。而保障也是,不管擁有多少國籍,如果於海外遇害,美國政府就只會針對你擁有美國公民身份去處理,簡單說就是沒有踢皮球去其他國家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