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了...北北基自辦基測跟開放大陸學歷認證


thunderbird wrote:

沒搞混,因為前面一...(恕刪)


至於台灣人到大陸讀醫學院,這是要看是教育部否承認學歷
<<<<<<<<<<<<<<
這不是廢話嗎?
現在不就是在討論教育部該不該承認中國學歷的問題?
我的疑慮就是認為開放承認中國醫學相關科系的話,會降低國內的醫療水準。
此外軍警公務員及教師都有中立行政的必要性,
但是其所受的教育是否適合在臺灣擔任這些工作是必須考量的,
一個在求學階段長期受共產黨教育的學生若沒有任何限制的報考軍校擔任反共的最前鋒,恰當嗎?
國民的權利當然是相等的,
官方不承認的學歷就一視同仁不能用來報考軍校、警校、公職及教師,
這就是我反對開放中國學歷報考這些考試的原因。
開放不開放其實要看看自己國家或是地區的忍受度而定!

歐美大國國家大對全世界開放,資源豐富當然不會太在意,

其他中小型國家由於語言地理環境限制也不會太在意!

就像韓國日本不會太在意中國人來搶中高階工作一樣,因為語言風俗的關係!

台灣地小人稠資源不豐富,又和中國同文同種距離近,情況可能會很慘劇!

就像是大陸新娘一樣,全世界也沒有阻止大陸新娘,

但是我們的大陸新娘在人數和比例會高很多!


當然你要解釋大陸新娘對社會產生是正面的效益,那些沒有結婚的台灣女子沒有競爭力,

或是沒開放他們也一樣不會結婚,那就是另當別論了!



ukey783 wrote:
這不是廢話嗎?
現在不就是在討論教育部該不該承認中國學歷的問題?...(恕刪)


前面講過,你不會看一下
學歷有分部份承認與全面承認
就算是美國學歷,我們只有部份承認
但是一堆人故意模糊讓你感覺一直說是全面開放,講一堆濫的都來
一關關的考試就是砍掉那些濫的

國內就是要對外開放,讓國外好的淘汰國內那堆濫的醫生

不管藍綠親美或是親大陸
軍校、警校、公職及教師本來就要中立
你是想回到以前的白色恐怖,軍校、警校、公職及教師一切先來個忠誠考核過濾?

ukey783 wrote:
一個在求學階段長期受共產黨教育的學生若沒有任何限制的報考軍校擔任反共的最前鋒,恰當嗎?

套句某立委說的對敵人要知己知彼
在俄國留學的小蔣在抗俄
在日本讀書的老蔣在抗日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thunderbird wrote:


前面講過,你不會...(恕刪)

不開放中國學歷報考軍校、警校、公務員,就不會有忠誠考竅的問題了。
你要不要先回應一下長期受共產黨教育者是否適合在臺灣擔任職業軍人、警察等公職?
thunderbird wrote:
剛剛要吃飯比較倉促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
我認為以上意思略有不同...(恕刪)

thunderbird wrote:
醫師法...台灣教育部對外國學歷認証法...(恕刪)

還敢引呀?飯吃飽了?法條都看得懂嘍?嘖嘖嘖……

〝政府〞承認中國學歷,到底要幹嘛?
促進經濟發展?股市上萬點?擴大內需?
ukey783 wrote:
不開放中國學歷報考軍...(恕刪)


國內藍綠對抗這麼劇烈
那你要不要對這些人進行忠誠考核?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vwing wrote:
標準藍丁丁的邏輯!講...(恕刪)


說不過別人就會將別人說分成藍綠,老套了
vwing wrote:
現在人家憂慮的,是攸關重大公共衛生或利益的特殊行業,醫生、建築師……

考試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還算公平的方法
你可以問一些考上的技師,錄取率由個位數到10多%,程度要中上才考上
你要憂慮的,是錄取率很高的技師,這才分不出程度
你知道現在醫生執照考試錄取率有50%,把他降低一點,讓爛的考不上才是正確的方法

vwing wrote:
還敢引呀?飯吃飽了?...(恕刪)

有錯我也立刻承認,那你呢?
一直說大陸人來台搶飯碗
事實上大陸人根本無法來考試與工作,你一直錯誤引導他人,也沒說什麼更正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大陸人不是不能來台工作,而是部分專業證照不能考,要無照工作仍然可行。
若板上大大有人在中型醫院被菲律賓、印尼修業回來的無照萬年住院醫師看過病,就能了解台灣政府對於政策的執行是多麼鄉愿。
vwing wrote:
還敢引呀?飯吃飽了?法條都看得懂嘍?嘖嘖嘖……

〝政府〞承認中國學歷,到底要幹嘛?
促進經濟發展?股市上萬點?擴大內需?

這句話應該還給你!
他引的內容你確實看過了? 有什麼問題請明確指出來, 不要只會用這種空洞的回應方式!
他之前也只是沒搞清楚後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後來以附則明確規定外國人的考試辦法, 後來也更正了
但是你一直用你的想法解釋法律, 錯了也沒有任何更正的意思, 就比較高明?

何況他說的本來也沒什麼錯
實際上很多法律都只寫 "中華民國國民...得...", 當中 "中華民國國民" 就是其中一項資格
不然選罷法中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無左列情事之一者,有選舉權。"
照你的解釋, 這只是用來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的, 外國人也可以有選舉權?? 根本不能這樣擴張解釋不是嗎?
只是在一些法律後來有增加外國人的資格, 才會以附則或相關辦法的形式追加準用或適用

實際上不管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醫師法, 外國人考試的規定都是後來才修訂的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原本外國人考試資格是要依相關法律, 修改後才增加準用此法的條文
醫師法更是原本完全沒有外國人考試規定, 在修改後才在附則中增訂外國人考試辦法
所以在醫師法修法前, 外國人根本無法參加醫師考試

並不是像你說的, 法條中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得..." 只用來規定中華民國國民, 外國人還是可以考
你這麼會解釋法律, 怎麼不明確指出人家錯在哪裡? 前面把許可制錯誤解釋的部分就打迷糊仗了?
vwing wrote:
就跟你說了目前,你外國人包含中國人,愛來台灣民間企業工作,包括演藝事業,都是沒問題的啦!
這都不用〝政府承認中國學歷〞!

長期看統霉,另一個壞影響 - 抓不到重點,然後又很盧……


麻煩你舉出中國大陸人士可以來比照外國人, 只需申請工作證, 而不需其他限制就可以來台工作的法規或案例
依據現行法令, 若未取得居留資格, 根本不能申請在台工作, 被查獲就要遣返
像是現在一些漁港都有大陸漁工, 但這些大陸漁工不能上岸, 只能留在船屋, 最近才試辦限制區, 就是走法律的灰色地帶
不然如果依你的說法, 中國大陸人士是比照外國人, 兩岸薪資差距又這麼大, 為什麼合法的中國大陸籍工作者很少見??

到底是誰在盧應該很清楚吧! 不要動不動就把跟你意見不同的人貼上標籤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