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puta99 wrote:
說真的,今天要不是看...(恕刪)


我只能說,大大你大概連最基礎最根本的社工知識都沒有吧!
你幾篇文章的指教讓人看了真是哭笑不得
在你做出如此無知的回覆之前請先多瞭解社工,我推薦你就先從最基礎的社工概論開始吧!
剛剛看到這個新聞
我想,情況有在改善了(就處置方面,有了新命令了)
希望可以繼續下去...

救男童!傳父攜子輕生 6小時救出人
這起事件,台中、彰化社工警察都動員,但仍舊跟當事人發生爭執,"內政部最新命令",如果兒少保護人有受傷危險,社工必須在24小時內看到小孩,並可依行政執行法卅六條即時強制介入,如果有破門財產損失,國家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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