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土豆 wrote:難道多認識朋友,或是亂槍打鳥就是不對的嗎?只能說不符合一般大家交朋友的原則,但並沒有違法,如此而已。 抱歉!小土豆大恕我直言不是說不對有些事法管不著但卻不適合去做會讓人產生不好的感覺那怎麼辦?不違法只是一個依歸不能是所有的標準個人淺見waterhead wrote:要是剛好他不知從哪邊來的什麼"藥丸". 套一下怎麼辦!? 抱歉!waterhead大未曾發生,或假設性的事情可以不需要擴大解釋或許回應會比較正面引言冒犯之處請海涵
downtownno1 wrote:抱歉!恕我直言不是說不對有些事法管不著但卻不適合去做會讓人產生不好的感覺那怎麼辦?不違法只是一個依歸不能是所有的標準個人淺見 說的是, 法律是最低標準, 在下不想只做個守著低標的輕鬆人
我們是一群為了mobile01而努力的夥伴,我們極力檢舉違反版規的情況對於這篇,我們讓大眾發言,因為事出必有因,所以我會檢舉人"唷"不予以檢舉我會檢舉人"唷"雖然叫我會檢舉人"唷",可是我會檢舉人"唷"從來沒檢舉人唷而且我會檢舉人"唷"比較有可能被人檢舉唷附註:雙引號裏的字,是要用像打嗝那樣的感覺念出來,這樣感覺才對
我會檢舉人唷 wrote:我們是一群為了mobile01而努力的夥伴,我們極力檢舉違反版規的情況對於這篇,我們讓大眾發言,因為事出必有因,所以我會檢舉人"唷"不予以檢舉我會檢舉人"唷"雖然叫我會檢舉人"唷",可是我會檢舉人"唷"從來沒檢舉人唷而且我會檢舉人"唷"比較有可能被人檢舉唷 希望不會發生有任何被''我會檢舉人唷''檢舉的言詞感謝此團體成員高抬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