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傳慧 wrote:顯然 "日必購" 不...今日要求14萬先退竟只歸還9000$已與法律顧問討論好下一步做法!!明日3/8中午以前把所有款項175500$全部退回。 按照以往的故事劇情...應該會是...1.又不是每間郵局周六都有營業....2.錢都存在 銀行帳戶,而銀行周六 又沒有開...3.週六 跨行匯款不會馬上入帳...就這樣,又會坳到 下週一...不過等到 下週一...應該又會有週一的劇情,....一個禮拜有七天,天天都會有不同的劇情,而每天的劇情都會照著過往的劇本走.....古人留下來的...故事劇本..一樣的故事,一樣的劇情
臺灣法律對這種常業詐欺犯真的是一團混亂處理太慢,罰則太輕,根本是惡搞受害人來著詐欺,恐嚇,背信,妳要多列幾條,現在法官也是自由心證的厲害同樣一件事情,有的法官跟檢察官能自己分段,分列到一罪一罰尤其他簡訊裡面有恐嚇侮辱那部分,能找律師好好商量罰則搞不好會比背信跟詐欺高,妳只要不被摸頭刪文改字跟那些沒用的學生一樣只想著拿錢回來,搞到一堆人看不起這裡不少人會當妳後備戰力此外妳要是有跟他私訊聯繫,自己用詞也要注意最好是直接告訴他妳有法律委託,妳不要自己又跟他賴來賴去要不妳用詞也激烈,對方也反告妳讓他身心受創,也感覺被恐嚇之類的對妳沒有任何好處,日必購強項就是打爛泥仗總之,少說多做,可以反映進度,但是廢話儘量少說,切記
了解!!^v^然後偶而蓋蓋樓*kooko5319 wrote:罰則搞不好會比背信跟詐欺高,妳只要不被摸頭刪文改字跟那些沒用的學生一樣只想著拿錢回來,搞到一堆人看不起這裡不少人會當妳後備戰力此外妳要是有跟他私訊聯繫,自己用詞也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