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isan wrote:
刑法上有禁止錯誤的...(恕刪)
呵呵,從頭到尾,你都是「我的認為」「我的認知」
等你當對岸法官,你才有資格用「我的認為」「我的認知」來思考
不是的話,就請你認命
台灣的法律系又怎樣?對岸法官照樣打你臉、判你刑啊
anthisan wrote:
我不懂法律?呵呵。...(恕刪)
曾讚 wrote:
共產黨會依人依事調整法條...(恕刪)
Miky23 wrote:
呵呵,從頭到尾,你...(恕刪)
anthisan wrote:
大陸不少法律界人士也認為玩具槍不是槍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