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馬GT500 wrote:
偉大不等於自大
...(恕刪)
這...看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
我突然想到一個情形:
假設你的皮包被扒,警察抓到扒手,要你去警局指認並且拿回皮包
有人說
"一個有賺錢的人跑去跟扒手計較 不知在想什麼 "
你會贊同這說法嗎?
好,這是爛例子,不過我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樣啦
重點不是他是九把刀還是十把刀,就算只是三刀流(索隆?),只要自己的權益受損,討回公道是合理合法的
不能說一個人有錢有權有勢,我們就說他沒有權利,也不能說他在法律上有比別人多的權利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雖然是說心酸的,但是至少是個準則
更簡單地說,要是假設自己就是九把刀,你自覺你的心血被其他人不合理不合法地使用,會怎麼辦?
直接找上門?那樣大概會被說是黑道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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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既然是學生就去學校找,這也是很正常的推想,再怎麼說,學校有訓導處可以幫學生吧.
要是對方是大人的話,大概請出來喝個咖啡泡個茶,也是個手段,不過感覺上像是香港黑社會還是情侶在談判分手
,怪怪的.
反正不論是怎麼接觸聯絡對方,都是有利有弊,我是這麼想的.
當風從四面八方吹起,我就代替這將來的光跟你打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