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發言被告妨害名譽,請問大家看法(目前是不起訴處分)

我有雅量啊 因為我不會亂告人

g88g8 wrote:
在01發言被告妨害...(恕刪)
卡個位


這應該告不成吧?
我愛藍光 wrote:
各位版友好:今年1...(恕刪)
我愛藍光 wrote:
我有雅量啊 因為我...(恕刪)


沒錯,您是有雅量的人
先別管什麼EQ遜咖了
你們記得,胎哥蘿蔔咖嗎?


天道酬勤
看過那篇樓
有些人遇到困難上網發文已經奇模子非常不爽了
還要被一些路人甲酸個幾句還補上個遜咖
人家也不是沒叫你遜咖收回去你也不收
說要採取法律行動後你也不斷挑釁
現在才在這裡取暖真的是
喔,你說得對。
你說的不是事實
他叫我把遜咖收回
就直接提告了
我根本沒有挑釁
請勿捏造不實的指控!

明知道我來取暖 還來撥冷水的
我也蠻質疑你的意圖的

巧克力終結者 wrote:
看過那篇樓
有些人遇到困難上網發文已經奇模子非常不爽了
還要被一些路人甲酸個幾句還補上個遜咖
人家也不是沒叫你遜咖收回去你也不收
說要採取法律行動後你也不斷挑釁
現在才在這裡取暖真的是
為何報案遭詐騙,員警不願在第一時間通知銀行進行緊急止付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933862&p=4

第39樓,講述一下自己的經驗,
並感謝該樓提供建議或回覆的網友,
避免廢話太多,我先講結果「雙方互告,地檢署雙方不起訴,申請再議皆被駁回!」

如果非很明確的用字遣詞、對象,
基本上起訴與否,還是在檢察官。

被告、原告,其實雙方檯面下、庭外談的話,聽聽就好,
畢竟非第三公證人在場,雙方講的純粹參考。

當時對方首次開庭,庭外溝通,表達歉意...等,
原帖我也有說,對方說「小朋友」也是公然侮辱,但是不願意互告,
最後在六個月期限截止前,也是去告啦XD


雖然我跑去台中警局做筆錄,和偵查隊警察閒聊,
警察說,你是幫哪個分局講話,我說「就你們這間分局阿,還真巧」
但沒開偵查庭,就直接寄發不起訴書給我囉XD

而被告,我同意移案到台中,後續也是直接不起訴沒開庭,
沒關係,反正我看到對方首次出庭那樣子,呵呵呵,就爽啦XD
至於被告未來網路言論是否會收斂,哈哈哈,與我無關,
反正網路上高手眾多,只是這次恰巧碰到我這沒經驗的。

也感謝網友tsaichan大大當時的解說。本棟四樓也有他的講解,謝謝您^_____^


「這樣也有事?」 線上遊戲罵人遜咖被告
https://video.udn.com/news/333368
至於遜咖是否公然侮辱,還是得由檢察官定奪,
這則新聞是谷哥大神搜來的,但似乎「遜咖」不是重點,是其他的用字遣詞,
若真的要咬文嚼字,我覺得「遜咖」二字是可分開解釋。

當時為了提告公然侮辱,看了不少PTT文章,
數年前訟棍充斥,所以網路上有不少文章分享,
認定公然侮辱一定是嚴謹的,不然會變成「文字獄」,
而且一旦認定,此後就是判例XXXDDDDDDDD

謙卑為懷,與人為善,
畢竟即使您是專精於某一行,也不表示您全世界各行各業都精通!
只是台電腦。。
我愛藍光 wrote:
各位版友好:今年1月...(恕刪)
卡個位1515151515151515

tsaichan wrote:
訴訟是憲法賦予人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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