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極必反 ,言論過度自由後要開始緊縮了吧

jayjannice wrote:
恐不恐佈版大自己仿傚...(恕刪)


所以公民要有不被騷擾的自由
網路待久了, 看多了, 就是這樣!!

常常言之鑿鑿, 還拍胸脯掛保證, 真正追查起來, 不是聽說, 就是猜測的.

網路發言容易, 造成不負責任的發言也多人.

人最該學習的是, 為自己言行負責. 網路也是如此!
bbvvccjojotv wrote:
如果因言論自由而無罪,請你上法院受審調查,你覺得如何?沒有心理受到恐懼?


所以調查局這樣跟01要會員資料,請你上法院受審調查,你覺得如何?沒有心理受到恐懼?
大陸最厲害的不就是箝制言論嗎?
網路上不准討論四川地震負面消息,不准討論奧火被抵制,不准討論毒奶,不准討論法輪功,不准討論六四,不准反正跟政府唱反調的都不行。
看來,我們也差不多了。
Nothing
所以要發前言前,先掛好PORXY

不然也先開好無界瀏覽,讓記錄的IP不是原始的

讓自己多一份保障
刑事局會不會用這一招來作為內線交易的方法!!

可能假公濟私,利用公務之便來查那些消息是真的,那些消息是假的!!


米蘭妲 wrote:
所以調查局這樣跟01要會員資料,請你上法院受審調查,你覺得如何?沒有心理受到恐懼?

所以我的觀念是,即使網路言論自由,也是要--適可而止,過度煽動造成社會不安,不負責任的言論,還是要有所限制,我贊成01的做法。
看來以後打嘴炮要小心點囉
這是報應把.01不是都很喜歡拿別人發生的事作文章嗎.到如近有人就快被提告.這要怪誰討論歸討論看到一些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發文.如果那天事主不爽真的要訴訟.到時才來後悔
bbvvccjojotv wrote:
所以我的觀念是,即使...(恕刪)


沒有人討論01的作法. 既然發來公文, 那就是法定有索取IP和注冊信息的權力, 01不須為此而犯法.

鄉民不爽的是刑事局, 怎么可以隨便發這樣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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