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覺都是爭執比較多
我是有幾點疑問
公司也提供可以讓她做到7/11的選擇, 好讓她多點時間找工作. 該名員工於6/30主動提出要做到當日就好. 公司也同意, 並於6/30下午才退保. 也支付該給的資遣費.
理當他得知將被資遣的訊息後,應該在離職前就要陳情訴求了,我想請教開文的大大,他是不是有陳情訴求過
再來,他背後應該是有高人指點,只不過高人慢了一步
貴公司有給他預先告知的資遣時間,是他個人志願性的提早離職
這就不構成資方不合理解雇的條件了
從6/30-7/11這段期間,資方或許會改變命令與資遣條件,勞方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陳請申訴保障自己的工作權益,但前提是,她志願性提早離職
點一下就好
不過我是覺得不用這麼傷感情
花一點小錢能解決的事
會節省很多日後要處理的隱藏問題
提外話,樓主應該是屬於管理階層的人吧
我很喜歡學習別人的管理經驗
只可惜我是帶兵的,我的員工不能挑選
所以我只能事先規定,並給時間適應
小錯可以犯,但是我會碎碎念,唸到你快崩潰
大錯超過臨界點,不是禁閉就是軍法,決不寬待
有開非自願離職書, 對方要求說, 這樣子她至少能去申請失業補助
公司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現在沒有法律顧問
要建議公司未來要有配合的法律顧問了
許多人都建議錢付一付比較省事
也有許多人提醒處理這事情要用同理心
如果要同情懷孕員工辛苦, 有經濟壓力, 公司就要賠償或補助.
我們公司大多是女生員工, 許多都是單親媽媽, 都有家庭小孩要養. 很多也都努力認真工作. 是不是更應該同情她們
這回的五個人裡, 有人也是單親媽媽, 是不是也都能用其它的理由來爭取公司補助
要同情懷孕的員工, 其他有經濟壓力的員工也得同情, 我很想知道有多少公司能做得到這麼有愛心
在決定裁員前, 也聽過她週遭的同事關於她速度太慢拖累大家的進度,有許多的抱怨(沒有捏造喔)
真的要像有些人說的, 裁到她,只能叫公司自認倒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