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史提芬 wrote:
30分鐘後警察來了,然後呢?
破門而入嗎?
不知需不需要搜索票這東西? 申請搜索票的時間不知會不會超過一小時?
,...(恕刪)
也就是你主張只要發現自己的車停在別人的私人產業,
不論是開放式空間或有牆壁屋頂的封閉車庫、
不問有無急迫性,
你都有權不需經屋(地)主同意或公權力介入,
自行潛入開走自己的車而不需負任何責任吧?
我愛史提芬 wrote:
上面不知為什麼一直在討論"侵入"這議題.
以本案例來說,真的無法構成侵入之要件啊?
,...(恕刪)
因為一直有某版友主張:
不問開放空間或封閉建築物內,
自己的車若是停在別人的車庫,
他半夜自行潛入開走也不構成刑事責任。
你為什麼不去質疑他呢?
還是因為你從事相關行業所以非常不爽這種行為被指不合法呢?
我愛史提芬 wrote:
不知板上有沒有鄉民住在這棟大樓呢? 有事相求.
因為下個禮拜要會同台中地方法院前往那棟大樓執行查封點交的動作,要事前前往勘址.
但是管理員怎麼都不願給方便,所以有無鄉民住在那邊? 有事相求!
依閣下和L版友的邏輯,
這種狀況自己進去就好了嘛~
房子都已經是銀行的了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