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rum wrote:濟貧是好事值得嘉獎但...(恕刪) 這樣說也是沒錯, 但是直接給錢也是選擇之一, 一來不用轉來轉去, 見面領了就走, 二來不用行政費用. 另外面對面捐也比慈善團體每年浪費掉宣傳和行政費然後最後還是不肯給的好. 問問公園那些路宿者就知道, 慈善團體會給他們錢讓他們買東西吃嗎? 我看慈善團體都快變成基金團體了,
kappakun wrote:拿人錢過日子是有明天...(恕刪) 你這道理講的簡單, 不如你去做福利機構教教他們怎麼靠自己活下去? 台灣多少慈善團體在做都做不到. 每個社會都有他貧窮的一群人, 再好福利的國家也是一樣. 更何況台灣福利只能說一般情況下, 你要如何去做到100%就業生活不用討飯吃? 社會新聞都沒在看喔.
kappakun wrote:所以“不淺顯”就是拋...(恕刪) 你是胡攪蠻纏哦,台灣人做慈善更應該鼓勵,台灣有個陳樹菊也很贊。台灣現在缺的就是這樣好人好事,就該大力報導,(不應該限定國家人種)而不是什麽天天八卦,見血,外星人的新聞。你也別假了,那個ID不敢用了,開個分身就以為沒人認識你了。
soarer2k wrote:你這道理講的簡單, ...(恕刪) 所以做不到,很難做,就不做?人家捐錢有人家的考量,台灣人要不要好好看看自己的體質可不可以這樣子輸血?拜託,不要鄉愿,看到有便宜行事的危險,拉一拉警報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