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
有個問題大家討論看看...(恕刪)
這個問題之前有熱烈討論過, 我個人是站在可以自摸這一邊的
我的理由很簡單, 麻將本屬三五好友一起消遣抬槓的娛樂
所以假定四人皆有品, 在互信的情況下, 只要自摸者解釋的過去, 就准予自摸
今天這種情形, 除非東仔一直有在後面看, 又或者有人花台錢"眼牌"
而且在這兩種情況下, 知道他剛剛有過水, 所以站出來說他這把自摸不算, 不然都應給予自摸者自摸
你不能因為被人自摸了心有不甘, 然後叫別人提出"剛剛並未過水"的證據...
請問, 我照牌理打牌, 我又沒過水, 自摸了, 這樣竟然要叫我拿證據? 會不會太扯...
再者, 這種情形非常少見, 怎麼可能會有人獨聽過水, 然後又剛剛好下一隻摸到可槓牌轉聽, 然後又槓上自摸的運氣, 如果對方真的運氣那麼好, 那麼付這槓上開花的2台也無可厚非
如果連這種極之少見的2台也要斤斤計較的人, 那下次別跟這種人打就好, 因為會輸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