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不知道要發在哪....關於花蓮山月竹民宿退費問題....更新 8/31 這可以不用討論了吧~謝謝

礙你一萬年 wrote:
我真的沒辦法體會訂金要對方退還
店家不僅沒賺到錢
而且還會要求店家負擔轉帳費用的心態

即便退費是合情合理
但是店家不負擔轉帳費用不合情理嗎??

應退『全額』的定義
『收1000元,退1000元』但銀行收取轉帳15元,『實收985元』
算不算退全額??
開板可以去消保官問問爭取自己權益
畢竟一些網路法律達人有時候只是比較會GOOGLE法條
但解讀能力就不一定了

給你一個
嗯...看完了,有人說"才15元,計較什麼呢",也有人說"體諒一下人家吧,颱風天損失了不少生意啊~~",沒錯,大家都很大氣,但我只覺得,以後要做生意一定要在台灣做,太有人情味了,除了不計較小錢外,還會幫我這個當老闆的著想....其實站在塿主的角度,原本計畫好的假期泡湯了,已經很不爽,又付了"兩倍"的匯款費,當然更火,容我做個比譬,各位去小七買一杯思樂冰結果被一旁叫"銀行"的不認識小鬼打翻,付了錢一口都沒喝到,幹不幹啊~~但是不是小錢呢??

給樓主鼓勵,這社會上能為對的事而據理力爭的人太少了~~~
順便推一家,溪頭曼陀鄉民宿,小弟也是這次天秤的受害者,完全能體會樓主的心情,那時要打電話去退時還怕怕的,沒想到老闆娘很阿沙力的退給我了,還免手續費喔~~
Billy.Huang wrote:
你馬幫幫忙...
消保法19條啥時候把「服務」也規定進去了?

老兄,你馬幫幫忙...

你以為世界就你想的那麼大而已嗎?你不知道的事情就不存在嗎!?

消保法第19-1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Billy.Huang wrote:
民宿定型化契約第9條是講「無息返還」,至於因返還訂金可能產生的費用由誰負擔,並無納入定型化契約,原則上可由雙方當事人另做約定。但是可以把「無息返還」解釋成「全額返還」也當真有你的!

老兄,你是來亂的嗎?

眼睛有這麼差嗎?相隔幾個字都沒看到喔!?

第九條 (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無法履行時,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費用

內容看一半就亂嗆人,真有你的!
其實對象民宿業者所以上網PO文或大聲一點就退你15元了...不難

要是對象是百貨公司或銀行業者跟你收這15元手續費....要退難啊
ccl5988 wrote:
離題一下給鄉民們看一...(恕刪)


大大,你這個各人出一次理論在現今社會上並不適用

如果交易物品單價太大,或保險費用太高,或是奇貨可居大家搶著要的話

賣家是不用鳥買家的,賣家大可就霸著那訂金當作買家不履約的精神損害

等買家親自上門(是"親自"歐)來討

----------------------------

我只是感覺,樓主是沒遇過壞賣家的樣子

如果遇過的話,他的損失應該不只15元的

goodsoom wrote:
那依照你這理論...
訂房的手續費 消費者自己出???
那不可抗力的因素 手續費也要消費者出???
這例子來說
那以後PCHOME 買東西 退貨是我自己的問題 所以運費應該要消費者出?? 退款金額的手續費也要消費者出??


笑死我~~拿PCHOME來比較?兩者絲毫不相干~~購物中心與住房兩者都可以扯在一起?

網路購物平台的物品單價本來就比較高,只是方便您可以分期或是貨到付款,享7天鑑賞期,
沒有以上優點網路購物的優勢在哪妳到是講講,而且妳在PCHOME買了東西有問題要退換貨他們早已經把成本算在內了,除非特價商品少之又少。


兩者性質不同也可以扯在一塊,一個15元是銀行賺去又不是業者賺,被人轟過頭還只覺得自己對,
15元可以看的出一個人的品德,千萬別在去該飯店,太恐怖了,別去快走喔~~
紫色遊魂 wrote:
老兄,你馬幫幫忙.....(恕刪)


OK,
所以「猶豫期」與定型化契約(第6條)衝突時如何解決? 假如我入住前7天訂房,入住前1天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取消,請問在消保法與定型化契約範本衝突時怎麼辦? 全退/全不退?

至於你堅持不能扣掉匯款費用你就繼續堅持吧!不過回文請不要PM,在下跟你不熟...
首先先謝謝有些網友的抱怨及批評~不管是好是壞我都接受

總結
1:發現我們台灣人真好會站在老闆的角度來想。
2:反正這事情就是缺乏溝通,如果溝通好就沒後續的誤會
3:也謝謝那些翻法條的網友,不管是對是錯~總之我上了一課
4:原來我PO文出來就叫做"奧客",原本目的只是想了解我的想法跟法條是否一樣...
5:原來我PO的只是奇摩子的問題,卻可以被誤會成這樣...斤斤計較
6:我想那天如果執意要去發生意外誰可以負責...這應該是所謂的不可抗力之因素吧!
7:原來也是有懂我心情的人~謝謝你們
我的想法為...
沒說樓主是錯.也沒覺得民宿業者是對....
只是覺得說.無非就"掙"得一口氣."掙"得一個理...
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真的有必要這麼"據理力爭"嗎?(以這事件來說.不談其它)
就事論事來說.一個高高興興的出遊因為颱風而損失.你心情不好.想必業者也很悶.但又圖如其來的多個"15元手續費"的問題....我相信這事.民宿業者決對無意要賺這15元.
一個颱風雙方都損失.所以都退讓一步.有這麼在意嗎???
搜尋一下網路.退錢困難的可大有人在....
所以我退錢都是全退。
有時候已經產生信用卡手續費
我依然二話不說自己吸收
不然哩
已經損失一筆單還拖拖啦啦
為一點小錢,生意到底要不要做

該被指名的民宿也算是長了見識了
做生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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