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0216 wrote:于美人聞訊也痛心說:「如果真走到離婚那一步,我也不會跟他拿贍養費。」 滿腦子只有錢??????如果她說就算走到離婚那一步....我什麼都不要,我只會努力爭取孩子監護權,因為我很愛我的孩子....這話就美了結果她只提到贍養費
球德洛 wrote:我看撤銷保護令....應該是怕走入司法到時打官司......(恕刪) No~保護令是以戰逼和以為手上有保護令就掌握了主導權對方要自己找她談 要"求"她才能回家收拾細軟不放低姿態來談 甚至有可能見不到小孩沒想到男方更高明直接找警方陪同眼見保護令這招不但沒效 反而成為話柄就只好草草撤銷囉
我只是看到吵架就報警,然後又跑出來開記者會,又在那邊哭訴小孩子都沒人顧,又講一堆有的沒有的,最後還講想要挽回婚姻,一整個不合邏輯,又說老公好幾年都沒有工作,又說當初為了老公的身體,所以請老公辭掉工作幫忙照顧小孩,一方面說自己的公婆怎樣,都已經幾十年不來往,這又有什麼好講,若以為現在有錢了就可以大聲,那我想他錯了,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一個偉大的女人,反過來說:一個成功的女人背後一定有一個偉大的男人,一方面用媒體使勁的打壓自己的老公與公婆,另一方面又在媒體的面前故作柔弱狀,他幾十年都撐過來了,我不認為他會是這樣柔弱的人,又講單親家庭,不是每個單親家庭年收入都向他一樣,把每一部都拆開然後組合比對,答案就是我是女人所以你要讓我,我是單親所以你要讓我,我賺的錢比你多所以你要讓我,我跟你的父母不合,所以你要讓我,我的父母跟我住所以你要讓我,又透過立委放話他老公要錢,這麼多花招我看不出他是要挽回婚姻,真正有心要挽回關起門來談就好了,拿出來公審只是想要讓老公的名聲臭掉,可是藝人真的不該利用名聲去把自己的家務事搬出來,因為大眾的檢視下,就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別人的進言,還是堅持自己有理,畢竟只是吵架,而她老公也並非會施暴之人,不然結婚那麼多年最起碼也要有一張驗傷單,如果都沒有,那不曉得申請家暴的意義是什麼,我是同情她老公,他若有這麼大的本事,怎麼不自己下來帶小孩,而且也很少在他的節目上提起他的小孩,尤其現在那麼多談話性節目,很多都是帶小孩上節目,我就沒看過他帶小孩上節目,我會建議若他想要挽回這個婚姻,第一件事就是閉嘴,第二件事認錯,第三件事減少自己的工作時間,多花一點時間在自己的小孩上,否則小孩怎麼會親呢?第四件事很不想講的一件事人老了都會很蕃(我媽也是這樣),所以自己要不要試著去排解老公與岳母的關係,或許幾十年來妳都是站在自己母親的那邊,是否有考慮到老公的感受,對錯都讓老公自行承擔,不管妳有多大的成就,沒有家庭的支持,妳也不可能撐得過來,這老公也是自己去追回來的,如果不懂得惜福,就不曉得你要的到底是個人的威嚴,還是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