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更新] 是她奧客,還是我們奸商 !?

sestolk wrote:
商人賺多少干消費者何事? 消費者有何責任去幫商人算成本划算否?


當然消費者不用幫商人算賺多少,但是沒有商人想做賠本生意,你覺得假如要賠本,他會真的認真幫你作??(有特殊目的例外,包含舉例說能吸引更多客人,不過物以類聚 假如是奧客,難保下次和他一起來的不是)
還是再次重申國王的新衣,期望到時不要喊又被騙了

sestolk wrote:
既然有別的消費者得到免費服務, 商家當初在賣電腦時是否在推銷時也讓本事件的消費者有同樣期待?


請問在得到免費服務的條件下,大家花的錢都一樣嗎??
既然他願意給我賺這麼多,商家當然會把該服務的都做到(ex:燦坤)
當然燦坤也有會員招待會的促銷價,當作是回饋消費者,但是數量"有限",注意是"有限",爾且他也不是每天這樣賣
他可以把平常賺的回饋一點給消費者是他覺得這樣對永續經營有利

請問樓主在賣得是商店的促銷活動的電腦嗎?
請問免費服務和賺的成比例嗎?

顧客想把售價壓下來,出問題當然商家會想按規矩收費
夠何況燦坤不管是不是促銷價都是按規定收費或是免費保固。
一切按規定來!!


sestolk wrote:
消費者砍完價, 在付錢前商家有沒有用推銷東西時同樣的力氣, 告知消費者, 這種價錢, 剛才說的服務都不算或者服務會降級(不是付完錢才說) ?


有降級嗎??
一切按規定,有降級嗎??
願意和商家有良好買賣關係,自然商家會在規則之外提供一些優惠(幫好顧客升級)

就像銀行一樣
為什麼有些認識銀行高層或是平常消費習慣良好的人,貸款可以貸到比較優惠的利率?

照你賣車的舉例,那欠一屁股卡債的人貸不到優惠利率是不是該說銀行是奸商??


看到最後真的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都把技術知識當作理所當然?為什麼軟體的教學被當作應該的?
不過想想也是拜燦坤的品牌電腦所賜....
企業不尊重技術和研發人員,最後苦的是同業,哀號的是搞不清楚而喊店家是奸商的消費者

要完善的服務請買品牌電腦(ex:燦坤、華碩,hp.....)
反正那是以廉價技術作為號招的大本營,但是品質如何......不敢保證

要便宜價格請去電子集散地(ex:光華商場、台中電子街......)
價格自己組絕對便宜,買店家組好的當然也比品牌便宜一些,但是要服務,一切按規則來

技術品質......,畢竟他們是以量制價、薄利多銷,只賺硬體銷售的小錢,大部分都要你找原廠,所以應該深不可測(可能0.1cm~1km)

要找好的技術人員,看樓上一堆人寧願當白痴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會修電腦(畢竟好人修電腦,要飯卡片少不了)
你覺得他們會出現在一般消費大眾面前嗎??


space wrote:
當然消費者不用幫商人算賺多少,但是沒有商人想做賠本生意,你覺得假如要賠本,他會真的認真幫你作??(有特殊目的例外,包含舉例說能吸引更多客人,不過物以類聚 假如是奧客,難保下次和他一起來的不是)
還是再次重申國王的新衣,期望到時不要喊又被騙了
...(恕刪)

不是同意消費者不用幫商人算賺多少? 怎麼又幫商人算成本了.....

space wrote:
照你賣車的舉例,那欠一屁股卡債的人貸不到優惠利率是不是該說銀行是奸商??
...(恕刪)

交了車, 收了頭款, 貸不到優惠利率, 又不重談價錢, 就要消費者一次付清算不算奸商?

工程師服務要錢, 技術要錢. 當然沒錯.
但請注意, 那是老闆該付的. 付薪水給工程的是老闆, 不是消費者.
至於老闆跟不跟消費者收? 那是看老闆的服務要做到什麼地方.

你跑去修車廠, 冷氣健檢免費, 做完後, 你會不會堅持給他1千元以免讓人說你不尊重技術? 不會. 因為付薪水的是老闆, 不是消費者.
不要再用工程師技術有價來混亂整件事了.
工程師技術有價, 沒錯. 請老闆記得一定要付工程師薪水.
工程師做服務沒收到薪水, 請找勞工局向老闆要, 不是跟消費者討.
hoolai wrote:
我相信 今天這位客人...(恕刪)


正妹? 那是甚麼? 吃了會拉肚子嗎?

抱歉,我有妻小要養,不給維修費? 麻煩另請高明~反正好人很多,不介意領卡的
>>大家都用賣車當例子, 我想到另一個
>>最近,
>>某進口車在大降價.原來160萬的車128萬就好.結果大賣.

1. 這個比喻完全的只有硬體,跟討論的內容 "完全的" 不一樣!這明顯是錯誤的!

2. 定型化契約是有保硬體!!硬體!!硬體!!硬體有損壞,當然商家要負責!

3. 如果消費者將車子開到淡水河裡面,然後怪車商車子不能在水中行駛,車商要怎麼負責?

4. 還是消費者 "技術太差" 去撞倒電線桿(非硬體問題,如暴衝),
然後控告車商沒有善盡告知義務,沒提醒他撞電線桿車子會壞!這會成立嗎?

5. 因為工程師要跟老闆領錢,所以老闆跟消費者收錢啊!
尤其是因為 "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硬體或軟體有問題的狀況!

6. 你有聽說過去郵局買存證信函的用紙跟信封,然後要求郵局必須負責幫他寫存證信函的嗎?
當然,如果紙張有缺損(非客戶人為或客戶疏忽),郵局是必須換給你的!
salix wrote:
這個比喻完全的只有硬體,跟討論的內容 "完全的" 不一樣!這明顯是錯誤的!
...(恕刪)


你這樣就有點雞蛋裏挑骨頭了. 保固內容到什麼範圍就看老板或業務和消費者在" 付錢之前" 怎麼說. 如何說一定限在硬體之內?
本案中AP算不算硬體 ?
車廠中冷氣健檢設定電腦算不算動到軟體?
車子電腦"軟體"問題造成暴衝算誰的?
老闆沒從消費者拿到錢, 就可以不發工程師薪水嗎?
>>>你這樣就有點雞蛋裏挑骨頭了. 保固內容到什麼範圍就看老板或業務和消費者在" 付錢之前" 怎麼說. 如何說>>>一定限在硬體之內?
>>>本案中AP算不算硬體 ?
>>>車廠中冷氣健檢設定電腦算不算動到軟體?
>>>車子電腦"軟體"問題造成暴衝算誰的?
>>>老闆沒從消費者拿到錢, 就可以不發工程師薪水嗎?


1. 汽車保的是硬體!我的意思是你舉的例子只有硬體!並沒有軟體的存在!以汽車來說,軟體是控制他,讓他動
的駕駛技術!或者,換另外一個角度想,汽車賣你的是套裝,也就是大廠牌的套裝電腦一樣,當然廠商要負
責!因為這些都已經算在售價裡面了!

2. AP是硬體!但這裡是"不當的使用"造成問題的發生!不屬於保固範圍!

3. 車子電腦的內定程式相對於我們所謂的電腦來說,應該屬於BIOS的範圍!有問題當然是廠商的責任!

4. 所以說老闆更應該跟這個客戶收錢來付工程師薪水!

5. 這整個問題的最核心是,使用者不當的操作,且不看說明書,然後又要凹廠商!
這件事情是不對的!你同意吧?

6. 所以!這個討論串最主要討論的是,老闆應該收費嗎?要收多少錢呢?
我認為老闆應該收費,700元也是比公會定出來的價格還低!況且客戶開始也同意這個價錢啊!

就像你們公司老闆跟你談妥薪水,雙方都同意,然後到了月底發薪水的時候,再來說他覺得你做的事情
不值得那個薪水!這顯然是莊孝為!我想你也不會接受!你說是吧?
先謝謝之前幫推、加分的網友。

hoolai wrote:
我相信 今天這位客人 如果是個正妹的話,
上面說奧客的那些人,
至少有80%會過去自已免費服務!


說真的,這位大大的說法很傷人耶!

事實上,一般3C賣場的服務雖說可以看到客戶長相,但他們幾乎都是客戶自己來送修,沒得選擇正妹或恐龍妹;而一般的資訊公司根本也不是服務工程師自己來接件排件,絕大多數都是電話報修,誰知道客戶正不正?就算到場看到客戶容貌姿色不錯,但態度卻是如開版大大所說那樣惡劣不堪,就算貌勝林志玲也只是讓人勉強不吐出來而已。會講出這樣的話,大大有99.99%以上的可能性是根本沒做過這類客戶服務工作的吧!

站在客服的立場,我深信99.9999%的客戶都不是惡意的奧客,只是一時無法溝通或不瞭解狀況所造成的爭議。但不可否認的,即便是平時循規蹈矩的人有時還是難免鬼迷心竅想佔便宜,如果不懂得節制適可而止,就難免讓自己淪為奧客的行列。尤其可悲的是越是自命知識份子的人越常做出奧客的行徑與嘴臉,因為他們往往自以為見識高人一等,不相信學歷或年紀低自己一截的小毛頭工程師會有多大本事,就算客服人員很客氣地告訴他觀念與資訊是錯誤的,他還是固執地認為這些都是推託之詞,是客服不想幫他解決問題的藉口。到最後只是讓自己淪為奧客與笑柄。小弟就曾遇過老闆級的客戶私自把公司伺服器電腦搬回家給小孩用,因為遊戲無法執行來吵著要退費,告訴他那台電腦內建顯卡不足以執行3D遊戲,但他就是死不相信20萬等級的伺服器電腦玩不動一片49元光碟裡的遊戲。

不可諱言地,確實有很多客服人員是抱著領薪水混日子,對客戶的問題難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但如果自己的心態就已經先入為主預存成見,只單面地要求必須依你的索求與條件來談,無視於消費者應有的義務與規則,又不相信也不願和客服人員溝通協調,那你是絕遇不上傳說中的好客服的。
其實,大家都很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或"花錢買專業服務本來就是應該的"這樣的觀念。講的冠冕堂皇,做的到的又有幾個呢?如果今天換個角度,在場回文的大大們都成了客人,大家對每個專業都是這樣的尊敬態度嗎?我想不會是百分之百吧?所以說和做其實有一段距離。請不要說我把問題扯遠了或離題了,但是每個人得以在01發文的媒介裡,裝的都是花錢買的正版作業系統嗎?(哈哈,不要又說我見肖轉生氣了)事實面就是這樣,現在用正版的沒幾個。每一首歌都是去CD唱片行買的CD轉進電腦的嗎?或在音樂商店裡副越費買的音樂?抑或你正看著BlockBuster所租來影片?那些人為我們開發OS,為我們作詞譜曲,用音樂娛樂我們的聽覺,用聲光特效來娛樂我們的視覺,每個人都以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去回報他們了嗎?如果真是這樣,每個在這棟樓回文的大大們,不僅在利益上考慮到了自己的公司,也以同樣的觀念,尊重了其他的公司或產業。而不只是站在自己或自己公司的利益上,舉起了"花錢買專業天經地義"的牌子;卻又在成為他公司的顧客時,把牌子給丟一邊。(無意挑起筆戰,僅是個人觀點,若您認為我要挑起筆戰,那也是您的個人觀點)

denny1014 wrote:
其實,大家都很有"使...(恕刪)


來回應一下你的話好了,我也認同你的說法,只不過就算如此,對的事情就是要呼籲,就是要不斷地教育大家....

一時改不掉沒關係,就像壞習慣一樣,只要常提醒自己,我想就有機會改的掉的....

因為我也逐漸在改正中.....
Alex
denny1014 wrote:
其實,大家都很有"使...(恕刪)


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去質疑有多少人做的是對的並沒有意義

說謊不好,說了謊被人拆穿,然後惱羞成怒的指摘誰沒說過謊,並不能掩飾說謊的事實

你說大家說的冠冕堂皇,是沒錯,說的說,完全做的到的沒幾個,但至少我們知道什麼是正確的,在某一方面我們要去做正確的事,或許有某一方面有人做的不夠,但不代表這討論串所說的錯誤就不是錯誤

你這段說詞並不是「見肖轉生氣」,而是轉移焦點,事實上你講前面的就是有問題,說別人不是都用正版,並不能掩蓋你說的錯誤

這段辯駁,講好聽的說不想筆戰,但前後文一對照,很明顯的虛掩諉過,欲以道德之大帽扣在其他人身上,如何能避免筆戰?分明是挑起戰端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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