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連署要求法務部判處死刑

法律就是法律,沒什麼好連署的吧??
假如連署就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那還真是太可怕~

不過殺死血親是不是唯一死刑阿?
我倒希望他被判無期徒刑,進去讓其他受刑人"照顧照顧"
nhobkimo wrote:
司法 理論上是符合大多數民眾想法所制定出來的產物
...(恕刪)


光這句話 就知道台灣的法治素養有多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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