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韓國貨?那記憶體顆粒呢?


有人能夠提供整理嗎?
顯示卡上的記憶體.桌上型及NB用的記憶體
能免就免..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yeongbin wrote:
嘖嘖嘖~~~你都說我...(恕刪)


嗯...他的言論應該是可以提告
記得PO上來法官判賠多少錢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yeongbin wrote:
嘖嘖嘖~~~你都說我...(恕刪)

厲害歐現在變成法律專家了
你是陳致中嗎?
我是你的粉絲說
改天半夜要出門記得帶我去
我可以幫你做證你沒嫖妓歐

你可以告訴我
你既然不是中國人,也不是原住民
你的母親也不是台灣獼猴,父親也不是日本人?
那你是誰?
相由心生,境隨心轉 所信所思所行所見所得
玩電腦跟玩人依樣
別被電腦玩
笨小孩

alantw2002 wrote:
有種踹共...(恕刪)


To:alantw2002

放他一條生路吧

我們不像中國那樣吃人夠夠

我們有言論自由,中國有防火牆

他們要學習在見笑轉生氣時,如何不口出惡言啦。

至於,罵我父母的人,雖然生氣,但我願意給你一次學習尊重的機會。
陳致中幹妳老母嗎
他付錢你就要避嘴
爽就好

zain wrote:
厲害歐現在變成法律專家了
你是陳致中嗎?
...(恕刪)


學法律的不一定是陳致中,但陳致中一定是學法律的

我這樣說,可以知道我要表達什麼吧

沒錯,我是學法律的

但我不必告訴你我的職業

我要睡了,不要再找我嘴砲了,晚安 ^^
http://www.wretch.cc/blog/yeuan113/10611124

您好:
  感謝您的熱心,做了這許多辯證的工作。
  然而從目前已公布的畫面看來,我想從兩點進行回答。
  首先後腳跟的貼片並不存在楊淑君的腳上,再者,亞盟也承認了,舊款的電子襪並未禁止使用。是以單就這兩點而言,其判決失格已經是一種嚴重的瑕疵。
  再者,就規則跟判例而言,這樣的判決完全都違反我們對於相關規定的認知。正如同我所說的,當她通過檢錄與比賽主審的認可,即使她的衣著不符合規定,那麼檢錄裁判與比賽主審必須擔負最大的責任,再者才是選手。這是跆拳道的判決方式,無關合理與否。是以這樣的判決就規則而言,已是違背規則的一種判處,再考量技術委員事後的相關說法,我願意修正我一開始的定義:
  是的,這不是誤判,而是汙判。誤判是無意間引用失當的判處方式,而汙判則是故意的。是的,他是故意的。
  謝謝你的回應
                    知遠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
感覺你這樣有點無聊倻

玩這麼細喔
你去查我IP看看SeedNet是不是大陸
你在抹紅阿?
你以為你是誰?
我還需要你放我生路?

你還沒回答
你既然不是中國人,也不是原住民
你的母親也不是台灣獼猴,父親也不是日本人?
那你是誰?

這個人alantw2002太丟臉了
他的水準太低,我不敢惹他
相由心生,境隨心轉 所信所思所行所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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