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豪 wrote:
問一下大家的意見,假...(恕刪)


小班制可能做得到這一點,大班制就難了。

再加上有很多家長覺得,我孩子交給你學生,學校要負責教好。
通過了!! 哎~能說啥呢?

以後日子辛苦了,為了顧三餐外

看來又多了二項工作要做

1. 每天到學校報到。

上班上一半,學校會請你到輔導室喝茶。

自己受不了,就修理自己小孩。

2. 接受輔導

到時你兒女,打電話給家暴中心。

搞不好又要每天到家暴中心,接受輔導。

這是邁向自由國家的一步嗎?

如果是,那現在的父母會比較辛苦了。
rex2386tw wrote:
是啊因為狗沒人的智慧...(恕刪)

我四點要交報告,報告還沒做完,現在三點十五分,花兩分鐘回你文:

你這篇回文的主旨就是你認為打就是因為對小孩的期望比對狗的期望大,沒打就是等於希望小孩作的事就跟狗作的事一樣就可以:

第一,為什麼沒打,就是期望小孩的未來就跟狗的未來一樣?

第二,為什麼沒打,小孩的未來就跟狗的未來一樣?

第三,期待高,保留打這個選擇就是對的,也可以使用它?那我現在跟你討論就是對你改變想法有期待,那我現在要不要過去扁你?
那我扁了你以後你的想法會不會就一定改變? 假設改變了,一定就會朝正確的方向改變?
simjacky wrote:
通過了!! 哎~能說...(恕刪)



不用這麼辛苦啦
一切給他照法令來 教完自己該交的進度就好
學生好壞 就放給他爛
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會害怕的父母親自己想辦法教好或多花錢送私校
記的把自己小孩送去管教嚴格的學校教完書回家管好自己小孩就好
反正別人小孩的墮落就是自己小孩的提升
不是嗎??

一切都照法令來就好
應該順道立法...禁止父母體罰小孩......然後把政客的那套說詞也納進來.....台灣比其他國家更先進.....嗯
能不能請立法院過些真正有意義的條文XD
說實在我還是認為適度體罰有那麼一點存在的必要

試問一個問題...

現在已經沒有能力分班了吧?(好吧,可能還是有暗盤...)
所以一個班級應該有安靜的跟愛講話的?
假設很愛講話的那個上課如果一直講話
身為老師的您要怎麼處理?
管?你的家長說“我的小孩很乖,在家都很孝順,他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不管?那試問想聽課的同學的受教權在哪裡?

人,是一種很賤的動物,你不要他做,他硬要去做
只有適當的讓他踢到鐵板,他才會停
小豪 wrote:
問一下大家的意見,假...(恕刪)

理想的狀態下是
老師跟家長共同注重孩子的教育問題,共同關心導正孩子的偏差或不當行為

實際的狀況是
除了一小部份處於理想狀況,有些家長過於溺愛小霸王、有些家長忙著賺錢疏於關心
老師說學生有問題,家長說不可能!孩子在家都很乖的
甚至有家長本身觀念已經有問題,把教育問題全丟給老師
不適任家長恐怕比不適任老師還多

當無法有效處理小部份偏差行為者,結果就是影響他其他人的行為
包括影響其他學生的受課權、甚至受到偏差行為者的肢體或是語言暴力

試想一下
如果孩子的班上出現幾個行為偏差老是喜歡搗蛋的
孩子在班上常被欺負,結果上學擔心受怕而導致拒絕學習
偏偏對方的家長認為自家小孩沒問題、或是家長本身教養小孩的方式就有錯了
甚至將責任推給老師,而老師只能口頭勸說......有用嗎?真正受害的是誰?
適度的體罰 並不只是管教某學生,也可能是保護其他的學生

我一直以為,東、西方文化背景不同,國外適用的我們不見得能立刻套用
看到別人好的東西我們當然要改進、學習,
我也贊同盡量別體罰,但文化這種東西不是說改就改,應該是漸進式的
別夢想弄個夢幻式的法律就能改進所有問題
老師受到規範卻沒被授與新的權利與方法,只能自己想辦法
家長願不願意配合管教都是個問題了
整個社會文化、思考觀念都無法完整的配合;到頭來只會製造更多新問題


有沒有注意到一個好玩的事
在這裡發言的我相信許多人本身小時候也親身經歷過體罰
如果體罰真的那麼不好,為何還有那麼多人會支持適度的體罰
我個人也贊成適度體罰,我也相信多數的老師不是為了發洩而體罰學生
該規範、該注意的是不適任教師的過度行為,而不是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如果道德勸說有用,那就不需要法律規範了
如果法律規範有用,那就不需要監獄了

看一下這條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何謂身心傷害??講的很清楚聽的很模糊
有人藤條打沒感覺的,有人說個兩句就淚水狂奔
哪天出現個不受教的小鬼,被老師告誡個幾句就說是身心受到傷害而去告人
以後誰敢說小孩呢?沒記錯的話,前幾天才又出了一則老師糾正結果跳樓的
中時 -北市國中生疑看漫畫遭糾正 跳樓幸無大礙
有一就有二,難保以後不會衍生出一些類似的問題

看樣子,以後老師大概要開始投資"被告互助基金" 當成保險的一種,拿來當被告賠償使用






沒想到討論加支持一件已經立法通過的事情,可以被解讀為享受爭辯的樂趣
真是可笑,
體罰被禁止,大部分長者第一個念頭就是以後的小孩完蛋了..
記住,第一念頭很重要..當你如果對你的小孩說你很笨..那,自然他的信心就會受到打擊..因爲遇到挫折,就真的信心會動搖..
而且,我覺得支持體罰才是所謂的享受爭辯的樂趣吧..因爲這都已經立法通過了..
不覺得台灣人這幾年都做了很多有趣但是很愚蠢的事情嗎?
這些事情都已經被立法通過了...能改變嗎?我想能
但是...幾率不高..可惜偏偏就是有很多人喜歡去往負面的想..
覺得往正面思考都是天真,不可能的事情..
在西洋風氣吹入東方社會的這個時代,台灣已經變成自由民主的國家了
怎麽其他外國的制度來到台灣就不適用?外國所作的制度+計劃
也都是從無到有一直改進..如果不改..就真的永遠停留在原地..

好了,不跟你們凹了,反正這是立法通過的事情了...很難改變..
這如同教改一樣...批評再多,也沒有改變回以前的制度..
bryansss wrote:
好了,不跟你們凹了,反正這是立法通過的事情了...很難改變..
這如同教改一樣...批評再多,也沒有改變回以前的制度...(恕刪)


想到某人兩年前說的話

"我就是好運去選上了 不然你們想怎麼樣??"

可憐的台灣人
嗯,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抱歉,目前很多事情如果已經成了定局,就沒辦法改變了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很多已經成了定局的事情,一直用負面思考,也只會讓人心情更沉重..
且根本也沒辦法改變什麽..
還不如從新的制度找尋新的方法比較重要..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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