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三事女方大聘要一百萬不會太過份了嗎?

鄙人是沒有女兒要嫁,但從一個老業務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拙以為,一個有能力附上一千萬嫁妝的家庭,自然不太可能會去貪那一兩百萬聘金,
而會提出這種看似刁難的條件,更多的可能,是一種資格與決心的審核。

舉個我童黨的例子:

他是個搞藝術的,留了六、七年,一頭及腰的大波浪長髮,非常好看,他本人也非常寶貝,
可當去提親的時候,岳父只烙下一句話:
大小聘我都不要,禮餅習俗你們年輕人自己看著辦;但是你要把頭髮剪了再來跟我談。

這並不是他岳父討厭男人留長髮,他們這些學美工、搞藝術的,過半的男生都是一頭長髮,
且他岳父若真的討厭他,或他的長髮,早在三年之前第一次吃飯拜碼頭的時候,就直接打槍拒絕往來了,不會放任愛女與他繼續拍拖了好多年才來刁難。
他岳父會提出這種要求,很明顯就是一種決心審查。
女方說是一千萬的房子就是一千萬?
我看過極端的例子
女方家長說是送女兒房子
其實只付了頭期款100~200萬
收了大小聘後跟女兒說
這是房子的頭期款應該歸爸媽  最後女方家長一塊錢都沒花到
看過夠多的案例就不會那麼輕易相信別人的話語

我個人覺得要不是女方家長不夠喜歡男方,就是覺得女兒還有很多成交機會


MIss抹茶 wrote:
今年過年回家吃團圓飯的時候,聽舅媽提起表哥今年準備要結婚了
不過女方家要求大聘要一百萬,小聘要六十六萬,餅錢、桌錢都還要另外算!
舅媽覺得對方太超過,不支持我表哥的婚事
但我表哥堅持要結婚,打算自己跟銀行貸款200萬
雖然對方有提出嫁妝是房子1間價值千萬,但房子是女方的名字
還說了他們不是賣女兒,是辛苦把女兒養這麼大
不讓男方付出一點代價,嫁過去怎麼會幸福
這門親事感覺是我表哥虧大了
唉!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居然會有這樣的爸媽,
女兒的幸福是用錢來衡量的嗎?


結婚一路走來十二個年頭了, 看到很多男女婚姻的文章感觸很多:
1. 年輕時, 一直認為門當戶對這種觀念很傳統. 等結婚後, 我和我老婆都認為門當戶對很重要
畢竟婚後的爭執很多, 千萬不可以把雙方家裡的事情提出來當作藉口.
2. 現在結婚不能說男方娶女方, 也不能說女方嫁給男方. 充其量就是兩個人結婚罷了.
因為很少女方願意結婚後繼續住在男方家裡, 都希望有自己的生活空間.
到雙方父母家的時間應該差不多.
3. 現在這工商社會, 幾乎男女雙方都需要工作來維持這個家庭, 所以也沒有所謂的誰養誰
會理財的管錢, 如果雙方有意見的, 那就各管各的. 開銷部分大家一起出, 當然男生多出一點也合理.
但千萬沒有所謂要把錢全部給老婆管, 或者愛老婆錢全部給他. 畢竟社會已經不一樣了.

總之, 你表哥這一案例, 我也認同前面一些大大的意見, 日後衝突已經免不了,
該如何處理, 只能靠你表哥和未來的大嫂溝通協調了.

andy0617 wrote:
鄙人是沒有女兒要嫁...(恕刪)

剪刀拿出來交到他手上
爸~三分頭五分頭隨你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女方給一千萬房子 要100萬不算過份

跟一些 女方嫁妝什麼都沒有 跟人要8~36萬聘金的好多了


沒離婚 房子也等於是兩個人的~~~不管登記在誰名下 反正都有住

離婚了 就當拿一百萬付房租吧 時間久了也沒有虧


-----------------------------------

一堆兩性專家 自己都離婚收場

所以別人的意見聽聽就好

不是當事人都不會了解全貌的

囧rz~ wrote:
可是稅凡,那千萬房子明明就不是嫁妝,
明明是給女兒的私人財產,卻要硬凹說成嫁妝。
然後再以千萬房子嫁妝來要求說要收166萬聘金, 這樣合理嗎?




也不能說是給女兒的私人財產 因為婚後他們會住呀

除非他老婆每月有跟當事人收租金

那才可以這樣說



難道以後夫妻房子登記對方的名字

大家會說 那是你的房子 不是我的這樣嗎?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 女方給的房子當然是登記給女兒

如果沒離婚 基本上登記誰的是沒有什麼關係
azooisa wrote:





也不能說是...(恕刪)



你倒是提醒了我


另一個案例


每次雙方在爭執誰的付出較多時


女方都會拿「住在我的房子,等於我付了房租」


出來說嘴






換個角度來看


男方把大小聘的錢拿去買台車


掛在自己名下


反正結婚後也要用到汽車嘛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又是如何?
我台北的家房子就是丈母娘買給女兒的...
這些有什麼好算的呢?也不會因為房子不是我的,換冷氣或傢俱就不出錢啊⋯⋯
錢,不就是用在家人身上嗎?
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後,就算是父母,也不會是最核心的成員啊。
就這對即將新婚的夫妻願意就好了,兩百萬對一個家庭不多,小朋友生存遊戲的裝備都要兩萬了...
還算到離婚,唉⋯⋯
一千萬的房子是在那??
在台北值一千萬的房子頂多套房
確定會住嗎?
還是不知在那的房子根本不會去住的?
平常心看待。
我認為是傳統家庭父母有能力疼惜女兒的表現,男方聘金是展現決心。
還好我沒有女兒,沒能力買房子當嫁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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