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何以確定你的想法是正確的?
第一:勞保、公保是分開請領的。多數回文者沒搞清楚這一塊!!虧大了~
第二:公保勞保其實有點像互助會的概念,平常繳錢就好像幫助別人,現在妳有難,別人繳的錢來幫助你。或者也像儲蓄的概念,我平常按月繳錢(存錢),有需要時則提領部分。
第三:如果二位都有公保,則只能請領一份,通常擇一較高者請領。但若二人平時都有繳「公保費」,理應對分。
第四:如果只有貴妹在繳「公保費」,按上述第二點,那是他平常的「儲蓄」或他那圈子所給他的「互助」。與樓主何干?
第五:喪葬補助只有一點點!
第六:喪葬補助並非公款,誰跟你專款專用?難道還要收集發票報銷嗎?
第七:站在法律上來講,按上述第二第三第四點,樓主沒有權力要求對分。
第八:站在親情道德面,如果因為父親喪葬使樓主陷入困境,則貴妹也許可以適當分享,若不分享則觀感不佳。但樓主似乎沒這問題。
總結:妳的獨特見解污辱了多數公務員,請搞清楚再來取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