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支持樓主向廠商要求合理賠償與尊重。
幾位網友認為樓主另有目的的,我只能說,以這種道歉與賠償程度,是我,我也會想討回一個公道。
或許幾位網友認為:
1.只是喝一口而已。
(因為不是你在喝,是你的家人喝到,你也會這樣就算了?)
2.根本是賠償金談不攏,想借網友的力量來逼廠商來談。
(沒錯,如果是我的話,施捨我三張免費兌換卷,之後的處理態度卻是這種差勁的態度,完全不尊重受到被毒害的消費者健康的廠商,我也一定會資料備齊想討回一個公道。)
樓主的案例、證據清清楚楚,台灣的消費者想討回一個公道,卻得受到某些人的揶揄與懷疑,廠商態度永遠站得高高的,台灣消費者還真是可憐,我想,台灣的服務產業要進步還有很大的空間。
漫天喊價 不一定是星巴克會輸...太離普還是會被X的
版友提的過年要到了 讓星巴客做個善事倒是不錯
人身傷害賠償 (較低) 還有 懲罰性賠償(社會公益)
已經在很多討論版看到相關討論了..
看星巴客怎麼滅火...
隔了兩個月沒錯.. 事情也的確發生了..
---------------------------------------------
橋不攏 不是人太貪心 就是橋的人沒想清楚..
一年花多少廣告預算做品牌廣告..
一張照片 一頁報紙 就可以搞掉這幾百萬的成果..
然後再花更多倍的錢重新建立消費者信心..
要個五十,一百還算過份嗎 ?
除了水果報以外的報紙頭版廣告費都不高...
一張照片 一段文字.. 就夠了
-----------------------------------------------
帶三張卷還有一盒蛋捲的主管真的太天真了...
真的是主管嗎 ? 拿一千塊要你喝清潔劑你喝不喝...
第一時間就該把火滅掉的...
我是路人 來學習的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