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飛翔 wrote:
骨頭,我有正當理由可...(恕刪)
你怎知道我有在兼差
專治鬼打牆與卡到陰



chuenjia wrote:
這棟樓還沒倒
玩具反斗城是"賣場"
不是"遊樂場"..
讓事主的小孩受傷的地方是"賣場貨架"
不是遊戲區的"遊樂器材"...
至於提醒其他家長..
不是每個家長都會不顧好自己的孩子...然後出事就把責任推給別人.....
這才是重點


台中小康 wrote:
我可沒說你是畜牲,
我只是從你的發言中喜歡汪汪叫才懷疑你是動物,
一般人發言應該不會用汪汪汪吧,
我很擔心你,
你是否要去醫院看看我聽說有人精神異常就會用動物叫聲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跟(疑似動物的對象)談法律是浪費我的時間,
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見請問是否卑鄙?
你(不好意思找不到動物之代名詞)還不值得我罵你,
因為我不習慣和動物講話。
建議所有懂法律之網友不要浪費時間和他們說明,
你們難道看不出來他們只是想亂,
至於動機為何就讓大家自行猜想。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KESA28493 wrote:
說真的
上面那段紅色標起來的話
台中小康or taichung kan先生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來指責別人吧
樓主可是一開始就表明了舊帳號是飛翔中並且已經關閉帳號了
那裡癢傳奇♀ wrote:
引用康康版01的暗黑契約:
taichung kan 被停權一個月,並非永久,此為01站方之ID保留
此情形下本人目前另開立之ID僅為 taichung kan 之中文意思表示,並無不當
雖客觀上為兩行為主體,本人主觀上實為一行為主體無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