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館前路的老麥 人真的多到爆
一堆都1x歲 桌上一堆課本
唸書少來了 吵的要死 別騙我沒年輕過
還看到一個小妹妹 居然把涼鞋踢掉 直接伸到對面椅子
直到她朋友來他才把腳縮回來
只覺得公德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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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面一位網友分享
一位國中生甩書包 瞪人 大小聲說 又不是沒消費
您應該嗆回去 ..........

spen wrote:
支持工讀生的作法,當然沒錯,也沒有對錯的問題。
自由與權益,當然也不能無限上綱,所以 你我的權益 你必須跟業者反應,讓業者去處理。也不是無限上綱的讓你有權利去處理同是消費者的學生。
是奧客也罷,不受尊重也罷,這是學生們的行為,他們換來的是不受尊重的看待。
但是業者選擇接納這個族群,選擇捨棄你我正常用餐權益的族群。這是業者選擇的自由與作法。
當你我大聲疾呼要求業者正視座位的權益而得不到應有的反應,你可以選擇抵制、拒買。這也是你我的自由。
tatami_chen wrote:
但奇怪的是
當大家給予店家讚聲的同時
卻被解讀為漠視自己的消費權益而幫店家護航
根本兩碼子事怎會到最後被混為一談
根本早已曲解樓主本意
...(恕刪)
tatami_chen wrote:
想一想另外對你先前的問題感到奇怪
當"不消費者"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自由時
為什麼 "消費者"無權利干涉"不消費者"的行為呢 ?
想請你提出說明
...(恕刪)
tatami_chen wrote:
如果這種奧客文化無法可管的話
社會豈不大亂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