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經理墜谷6天救援難 家屬痛批


chudwu wrote:
發生這種事情,誰都不...(恕刪)


個人認為
"痛批"這兩個字已經被新聞台給用爛了
每天每台都會出現這兩個字
有夠煩
冷冷眼 wrote:
根據最新消息,宏達電...(恕刪)


獲救了~~這下子....
我猜記者會把原來打成狗熊的救難人員,寫成英雄。


kidd9876 wrote:
據聞
11:40分左右已經救到人了
好險沒事~其他的事後再來檢討...(恕刪)


沒新聞炒了....
等下一個不管天氣預報會變天的白目山上求救在炒了....
家屬心急可以體會,但無的放矢只會讓人厭惡反感不再同情家屬。
救難人員就不是人?
雖然出了意外很令人同情,但不能無限上綱的去要求人家。

幻色漣漪 wrote:
救難人員就不是人?雖...(恕刪)


+1

好像把義務當作應該

又不是買賣東西

救難出動=一定要救到人

因為他們領的是納稅人的錢

這種觀念真糟糕

瑞祥 wrote:
這樣的形容好像那位登山者很弱小的樣子

當天不是拍到有拿東西在揮嗎 , 把揮的東西

放在頭上接總行吧 , 重點是當時沒這樣做吧

為了接食物而滾下山
這帳要算誰的?

靈魂守衛 wrote:
為何不行?違反那條法規?在台灣有錢就行阿
都能從日本找日本醫師來台灣醫院執行醫療行為了


最好是自費的不是用健保

jscola wrote:
為了接食物而滾下山這...(恕刪)


真是無言......照你的標準乾脆放著不要管好了

反正人也救到了 , 你愛怎麼想就去想好了
shiun0217 wrote:
等他回來記得給他個台灣讚護身符,因為就是護身符導至沒時間救他!...(恕刪)


這跟臺灣讚護身符又有什麼關係啦?

連救難都可以扯到是因為護身符害的,真是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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