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救國團課程, 發生跌倒破相受傷縫了九針, 但救國團竟無業務過失?

rosayang wrote:
閣下真的這樣想嗎?
要批評一個人時,不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嗎?
取暖,要錢...不覺得太沉重嗎?

你引言我說的話, 再指著我說以上的話,
請問一下, "閣下", "你", 不是在針對我個人嗎 ?

rosayang wrote:
(我指的是那些批評樓主是取暖,要錢的人,不要對號入座)

這樣你還說我對號入座 ?

rosayang wrote:
樓主有射後不理嗎? (我是沒再往前看,只憑印象...)

憑印象? 憑印像你就指控我,還說我對號入座?
我個人在01從不主動引言批評其它的網友.
rosayang wrote:
你可以不認同,但你我都沒權利去惡言中傷版大或任何人

那你為何有權力說不認同者是自以為是呢? 有什麼依據嗎?
認同者就不是自以為是?

發文者扔下一個故事,不回應,不討論,再也不登入.
如果發文者有參與討論與澄清,網友自然不需揣測.

rosayang wrote:
法官當然無需信我,你...(恕刪)


會員名稱chuchu3447
基本資料註冊日期: 2013-04-20
登入日期: 2013-04-23

樓主似乎看到一面倒之後就沒有再登入了...
只是很可惜.想看結局.但是似乎沒有機會了...

tail wrote:
會員名稱chuchu...(恕刪)


不要忘了這帳號是虛擬的,樓主隨時都可以用無記名的方式回頭再來看,

況且,
本樓還有樓主的分身帳號丫。

TimSmith wrote:
不要忘了這帳號是虛擬...(恕刪)


樓主隨時都可以用無記名的方式回頭再來看
<-- 倒是沒想過...只是可能被砲到都不敢回文了...
蠻想看判決書的...


本樓還有樓主的分身帳號
<-- 這就不知怎麼看了.看IP?
我並不想冒犯你,若有讓你為難,先說聲抱歉
rosayang wrote:
閣下真的這樣想嗎?
當你要批評一個人時,不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嗎?這兩行的確是回應你
取暖,要錢...不覺得太沉重嗎?這段是指這串討論批評樓主的人


rosayang wrote:
你可以不認同,但你我都沒權利去惡言中傷版大或任何人這段也是回應你
(我指的是那些批評樓主是取暖,要錢的人,不要對號入座)前面提到的取暖,要錢是指別人冷嘲熱諷,希望你不要對號入座


rosayang wrote:
樓主有射後不理嗎? (我是沒再往前看,只憑印象...)因為這串討論我從頭看到尾,樓主雖只有回應一篇,不代表射後不理,我有看到,所以憑印象就有把握回應你樓主不是發個主文就人間蒸發,她還是有回應,而且回應不是幾個字草率帶過,而是很認真地回文,任何人發文得不到同情與支持,我想也必要浪費時間再發文,反正只會換來不理性的羞辱,樓主不再回應,個人是可以理解,這不代表我指她絕對是無辜及司法下的受害者


Katong wrote:
憑印象? 憑印像你就指控我,還說我對號入座?
我個人在01從不主動引言批評其它的網友.

憑印象是指我對樓主不是射後不理的回應,前面己說明
希望你不要對號入座,也解釋了
引言只是代表我是回應你,但不代表內容全是針對你


Katong wrote:
那你為何有權力說不認同者是自以為是呢? 有什麼依據嗎?
認同者就不是自以為是?

發文者扔下一個故事,不回應,不討論,再也不登入.
如果發文者有參與討論與澄清,網友自然不需揣測....(恕刪)

我認同樓主是因為我發文是參考主文,且也強調"樓主發文若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最重要的是絕不用傷害的字眼回應樓主,再次回應你,樓主並非"扔下一個故事,不回應,不討論,再也不登入",一堆人非理性地嘲笑樓主,理性的人最好的作法只好是眼不見為淨,笑罵由各位...可惜我做不到...
rosayang wrote:
法官當然無需信我,你沒聽過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嗎?
我們這些不懂法的只好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所以,依你所言,全台灣敗訴之人,都是因為不懂法,沒有錢才被判敗訴嗎?
如果是這樣,全台灣監獄裡的犯人也該全都放出來了,對嗎?

還是說,對於這個發文者的案子你有特別深入的了解嗎?
rosayang wrote:
就像樓主不懂法,只好被冠上取暖,要錢...等污名

請問一下,你認識發文者嗎? 你怎麼知道他不懂法呢?
你如何得知他沒請律師就把救國團告上法院呢? 發文者都沒提到他不懂法,也沒說他沒請律師啊!
你怎麼都知道呢?
rosayang wrote:
最重要的是絕不用傷害的字眼回應樓主,

那發文者發文的內容有沒有中傷救國團或法院呢? 這點怎麼沒聽你提一下呢?

發文者怕被中傷, 可以不要發文,可以刪文, 也可以上網回應,也可以提供資料.
要上網留下一篇自己編的故事供網友自行解讀,難道不是發文者個人的選擇,不是嗎?

網友要如何發言,也是個人的選擇,有必要讓誰滿意或高興嗎?
rosayang wrote:
我認同樓主是因為我發文是參考主文,且也強調"樓主發文若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

可以啊 ! 你個人選擇 "樓主發文若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是你的自由.

我或其他人選擇 "樓主發文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是我們的自由,不行嗎?
rosayang wrote:
一堆人非理性地嘲笑樓主,理性的人最好的作法只好是眼不見為淨,笑罵由各位...可惜我做不到...

為什麼發言不認同的,就是不理性呢? 發言認同的就是理性? 真是奇怪.
rosayang wrote:
我並不想冒犯你,若有讓你為難,先說聲抱歉

如果不是你先引言給我指教,我也絕對不會對你的發言有其它意見.
我也不想冒犯你喔 ! 我也說聲 :很抱歉

Katong wrote:
請問一下,你認識發文者嗎? 你怎麼知道他不懂法呢?


我覺得這位 "angelliketw" ,天使愛台灣大大,

他所說的法條,跟個案剛好補上樓主所需要的,

這兩者之間的關係,真是耐人尋味丫.......


TimSmith wrote:
我覺得這位 "angelliketw" ,天使愛台灣大大,

他所說的法條,跟個案剛好補上樓主所需要的,

這兩者之間的關係,真是耐人尋味丫.......

...(恕刪)


有沒有搞錯??

樓主來這尋求協助,網友補上樓主需要的法律資訊,這樣也不行??
難道要像你這樣言之無物,才不會耐人尋味???
麻煩你的思考邏輯正常一點好嗎??

虧你還說的出"頭上縫九針不算什麼受害者"這種言論
還瞎掰什麼"台灣教育界說實在不大"...裝的根教育界很熟似的
奉勸你少講兩句話,起碼還不會那麼容易被看破手腳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所以,依你所言,全台灣敗訴之人,都是因為不懂法,沒有錢才被判敗訴嗎?
如果是這樣,全台灣監獄裡的犯人也該全都放出來了,對嗎?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是民間長久以來普遍存在對台灣司法的看法,加上過去的陳哲南,劉泰英...到今天的林益世,都在在地影響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會關在牢裡的,未必都是窮人,但窮人卻常是司法下無助的弱勢


還是說,對於這個發文者的案子你有特別深入的了解嗎?
請問一下,你認識發文者嗎? 你怎麼知道他不懂法呢?
我己不只一次提到,我是就首文來發表個人的看法,是我中文表達能力不夠嗎
你如何得知他沒請律師就把救國團告上法院呢? 發文者都沒提到他不懂法,也沒說他沒請律師啊!
你怎麼都知道呢?我有說我都知道嗎?
那發文者發文的內容有沒有中傷救國團或法院呢? 這點怎麼沒聽你提一下呢?
我沒提是我的疏失,麻煩你幫我找看看有沒有,謝謝

發文者怕被中傷, 可以不要發文,可以刪文, 也可以上網回應,也可以提供資料.
要上網留下一篇自己編的故事供網友自行解讀,難道不是發文者個人的選擇,不是嗎?
你一定很了解案情或你跟本就認識當事者,否則你如何直斷人家"自己編的故事"?
所以中傷人者-->無罪!? 不然發文者請三思!? 怕中傷就別發文...你說的


網友要如何發言,也是個人的選擇,有必要讓誰滿意或高興嗎?
我小學程度的認知,01歡迎任何合法註冊者都可以發文,只要內容不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應該都可以暢所欲言,並不需要得到誰滿意或高興,這是我的解讀,若你仍不滿意,可以跟網管檢舉或回報我

可以啊 ! 你個人選擇 "樓主發文若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是你的自由.

我或其他人選擇 "樓主發文若不屬實,針對其發文內容發表個人看法",是我們的自由,不行嗎?
你有你的自由,但別違反上面提到的版規,不管如何,我都不會回報你的,大家以理交流,互相尊重,說錯了,就勇於say sorry,相信明理者不會在意的
如果文字說不過人,就去按回報,也太小氣了,這段不是在說你,是說那些說不過人家就按回報的...


為什麼發言不認同的,就是不理性呢? 發言認同的就是理性? 真是奇怪.
真的要再麻煩你仔細看一下,我有說不認同就是不理性嗎? 我有說你可以不認同,但不可以不理性惡言中傷發文者

如果不是你先引言給我指教,我也絕對不會對你的發言有其它意見.
我前面有說明了,引言的確是對你回應,但內容不代表全是針對你,如說人家取暖要錢等,我非司法專業,何德何能給你指教?
我也不想冒犯你喔 ! 我也說聲 :很抱歉
我接受,謝謝!
拜託各位,人家樓主小朋友頭上縫九針,急切地來到m01尋求法律協助
不是來參加國中生辯論大賽,或是m01抬槓大會

按照一般常理,正常來說,我是說"正常狀況喔"

當有人問你"請問台北101怎麼走"
正常人會回"抱歉我不知道"或是"你應該往前到XX路口左轉..."之類的

如果你回他,"路癡還出來幹麻""路都不會走你白癡嗎""你看起來不像要去101喔,你有什麼企圖"
這時候你就應該會被歸類為不正常(這當然也是你的自由!)

為什麼在現實世界,不正常的人少之又少,在網路的世界,不正常的人多之又多

換成你是樓主,遇到這麼不正常的狀況,你會趕緊抽身離開,還是浪費時間跟這些不正常的人繼續抬槓,犧牲更多尋求有用的法律資訊的可能性

幸好樓主沒有繼續留下抬槓,不然我會認為樓主也是不正常

當然了,這時候不正常鄉民會自我陶醉的說"樓主取暖失敗了""樓主不敢上線了,必有隱情"

可悲極了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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