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不要有一天我們的救護車上也貼這麼一張"告示"

其實我覺得要注意的,不是樓主所說的銷單這個動作。
而比較像是銷單時的流程與時間的浪費吧。

前幾樓就有人說,政府做事都要好幾天,搞不好拿出個勤務通報的紀錄就可能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流程沒說清楚,誤會是難免有的。

樓主貼的那張,小弟我好像有看過耶!
不知道是不是中和中正路與板南路交接口哪個消防分隊的救護車,還是北市基隆路上的?

砍掉重練 wrote:
他們有沒有常常泡茶我...(恕刪)


這個言論我不是很認同。有可能樓主是下班時間上01,發表言論的。照你的意思,好像樓主都是上班時間來上01.....

不過樓主真的是上班時間上01,那就真的很不應該了。如果樓主因此被說話,那也只好摸摸鼻子認了..


另外,樓主是不是前一陣子消失一段很長的時間呢?很久沒有聽到樓主提供新的消防知識了~
幫你再貼過來
我想只有少數人完全理解到我文章中的隱喻,知道我真正想要表達的!

警方並沒有違法,銷單也並不困難,不需要再討論這個旁枝末節的程序問題吧?
我在意的是,一定會有人因此慢慢地開,因為已經有消防局貼那張告示了呀!

可以快也不想快,因為怕被拍,明明是車少路寬的濱海公路,雖是速限七十,但
其實在車少又沒路口的情況下,他就是不肯開到九十或一百,因為不想被拍,
不是每個消防隊員都有一顆熱心的! 所以危急個案他也會慢慢開,他們的心態就將是:
患者不幸死亡又怎麼樣呢? 我只要不違法就好了呀!告不到我就好了呀!

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視病猶親憐的!

這樣真的很悲哀,真的是患者之福嗎?

若不是為了患者擔心,我何苦來這裡討罵?

反正這張單也不是我負責要去銷單打陳報單的呀!
......................................................................................................................................................


如果同你所說,消防局真的有貼那公告,那這個消防局長該下臺了,馬上通知議員去了解~!

另外,你說的無法視病猶親的問題,所以公務員才會被批評公務員心態,死性不改,被看扁這又能怪誰呢?>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alicepalicep wrote:你說的無法視病猶親的問題,所以公務員才會被批評公務員心態,死性不改,被看扁這又能怪誰呢?


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能與世推移。世人皆濁,何不淈其泥而揚其波?

眾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釃?

赤子也只能說: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alicepalicep wrote:
消防局真的有貼那公告,那這個消防局長該下臺了,...(恕刪)

莫非那位消防主管對下屬說類似:下次在違規.....就自己出錢.....
(好像公司在摳差旅費....)
又是個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官僚"。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一定要配溫開水 wrote:
會很麻煩嗎?做這幾件...(恕刪)


麻煩倒是其次
浪費資源才比較麻煩
政府是形式主義
過程中會浪費很多
乾脆以後有火警或者救護的話
樓主都不逆向、不超車、不闖紅燈好了
反正你們的長官也都貼這種告示給你們看
01上面又那麼多人覺得就算開了警報器跟警示燈
救護車也可能不是執行公務中
為了免除這種不要之惡
乾脆以後統一規定
不逆向、不超車、不闖紅燈好了
那這樣子警報器跟警示燈也免了
剛好政府現在沒錢
恰恰好~!!
哪天搞不好倒楣哪個大大家那邊燒了
有人掛了
看到時候媒體跟民眾會不會都雞雞叫
抱怨救護車、消防車出勤怎麼那麼慢
到時候再請他們上來01看文比較清楚
沒辦法呀
公務員順從民意
想要改變體制內有缺點的地方太難了
樓主只是覺得有些現行的規範不合理
姑且不要說樓主下場如何
如果沒有人出來反應那邊不好或者缺失
怎麼會有改進的空間?
怎麼會有進步的動力?
樓主不過想上來與大家討論
看看大家對事情的看法
就是有些人說樓主上班摸魚
或者說樓主上來01取暖
要取暖還不簡單?
我想消防員也應該有自己的討論板吧
去那邊不是更好取暖?
誰敢說自己上班沒摸過魚?
上網敲敲鍵盤還不為過吧?
難保證其他大大都是下班才會上01?
上班不聊MSN?
上班的時候都沒有偷跑去講電話?
別說這些都不是摸魚
偏偏就是有些人講話愛酸東酸西的
救護車我開過
有時候 一秒都不能浪費的
畢竟生命寶貴
被測速拍到也只能去銷阿
就算是警車被拍到他們也是要去銷單的
只是這些作業流程
因為公家機關的某些老古董想法
而無法改善 或是根本就不想去更改
才會養了一堆米蟲
陳建忠 wrote:
乾脆以後有火警或者救...(恕刪)

怎麼突然有種感覺
好像小朋友,不給桌上糖吃
就把桌上的糖盒"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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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板烈燄赤子大:"我在意的是,一定會有人因此慢慢地開,因為已經有消防局貼那張告示了呀!"
今天開板大post 這文章,說真的,不知開板大想要"要求"的是什麼,想要"改善"的是什麼
開板大是事主,可否提出一些改進的方法
不然只會讓網友覺得超速照相讓消防弟兄很灰心, t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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