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Kimble wrote:
小弟已禁止工地所有廠商及工人的阿比阿地加那家公司的產品~ 一律改黑松~

我不想在工地看到那家公司的產品~ 因為會讓我聯想到那位草字頭副總的嘴臉~ 厭惡~
...(恕刪)



蟻大利只是限制到媒體言論自由

你更狠 .限制人家喝的自由

不過..狠的好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shane2020 wrote:
樓主需要律師的話有管道可以申請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4/19號那天去警察局做筆錄,可以和這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保障你的權益


請問一下,這不是要符合資格才能申請嗎

不符的話,只能諮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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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大力 螞蟻 拒喝
維大力 螞蟻 拒喝
維大力 螞蟻 拒喝
維大力 螞蟻 拒喝
維大力 螞蟻 拒喝
自由電子報寫到

公司所製造的汽水都是採4℃的低溫製造,不可能會引來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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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儲罐場也是4℃的低溫嗎

這種公司
Kimble wrote:
有點常識好嗎? 瓶...(恕刪)


重點的不是螞蟻從那來....

在消費者並未向廠商要求大筆賠償下....

重要的是廠商處理的態度....

態度太差... 處理能力太差...

幫推...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維大力只為螞蟻負責?

阿如果發現的不是螞蟻,

那怎麼辦咧?

狗罐頭 wrote:
自由電子報寫到公司所...(恕刪)


所以4度C下

放糖水也不會有螞蟻囉?

有人有證據嗎?
剛剛看到TVBS的新聞,只能說這廠商和諧的功力很大。

現在發的新聞稿,擺明了就是說樓主誹謗詐欺,惡人先告狀。

不過樓主目前進度到哪了?消保官出面了嗎?

廠商的邏輯更是詭異,如果不能放到網路上給大家知道,那是否代表也不能跟任何人說。

店員、家人、朋友、客戶,只要一說我買到有問題的汽水,馬上就會被廠商告。

太扯了!!

批號:2011-06-04 A 09:52

大家小心這一批號。
過山雲 wrote:
維大力只為螞蟻負責?...(恕刪)


就螞蟻窩已經包裝啦...

新的沒這麼快蓋好....

所以才限定螞蟻吧...

可是那些 蟲啊 鼠啊 蜈蚣啊 蜘蛛啊....

就不在範圍內了...

喝到螞蟻是樂透

喝到 蟲啊 鼠啊 蜈蚣啊 蜘蛛啊....

是威力彩嗎??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剛剛看了新聞,這家公司的處理態度真的很讓人寒心!!

更讓我堅定了從此之後不購買該家任何相關產品的決心,
板主,你該讓他們知道消費者的權益!!

拒喝 維大力 汽水 螞蟻 螞蟻窩 被控告
好好笑喔,告人的理由,竟然是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客服「退換貨」。
整個誇張到不行。

電視中的JERRY有說,那個罐子上的不是破洞,只是凹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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