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要注意可以告他的期限喔~~
刑事和民事有一個期限,如果超過,就算你想告也沒辦法了!!
小心不要被他們拖過那個期限

另外,就算要私下和解,也是要走法律和解的步驟...
只要在對方被判刑前,他在法院調解委員會「正式」的方法,讓你們和解
他都不會被判刑~
這樣,他也不會被關,另一方面,你也會有保障
假如最後他不認帳時,至少當初調解委員會有正式文件,可以再告他~~
Mr. 金 wrote:
對了,要注意可以告他...(恕刪)


那麼多妹尬....一般像我們這種沒錢的事井小民又請不起律師..

告他..請問是要到警察局or ????

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ptt有生活法律板
去看看有沒有強者可以給你諮詢...

或是試一下生活智庫等等的機構

(法律是保護懂得的人,樓主加油!!)
我想, 這裡沒有幾個人可以告訴您正確的做法,
上次有在這有人提供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news/index_detail.php?LH_ID=261

法律扶助基金會於4月1日起於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呼籲民眾,有法律問題,請立刻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強調是免費諮詢的, 您可以先聯絡看看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進一步要訴訟, 就不知道要不要收費了,
您可以先問看看, 記得是免費諮詢喔
真的是好東西阿...來看看..

我們小市民要自救好像都好難..

消保會好像又是公家基關..上週五丟了..

有回文..好像有點官話..不過再等等好了

剛剛有去水果留言了...不曉得媒體的力量大不大...
當然是告公司
那個經理來給你個消失跑路
那不就玩完了
那間公司應該比較不好跑才對
資金也比較多賠的出來

千萬別和解啊
和解的話
那個經理一跑路
你啥都沒了
當然能和解最好啦..但現在的問題是公司願不願意跟我和解...唉

社會上就是這樣...大的永遠贏嗎??
控告公司,他們公司雇用不適任員工,
所致損失不應該由消費者承擔。
今天已經發存證信函過去了..要求7日內解決.否則就解約及控告炸欺...再等7天摟
這樣的情況最後通常都是對方一拖再拖推卸責任啦~~
同情敵人就是對自己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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