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i0322 wrote:我騎車常常覺得.....大家很愛闖紅燈或是紅燈右轉...但只要停台警察車~頓時間大家都不超過停止線了!有些地方可能礙於經費少~員警配額也少,但管理區域大~多些警力或許能彌補些治安死角 用錄影舉發方式就好了,一位警察至少可以監看3~4個路口啊!保證罰單收入暴增(闖紅燈跟紅燈右轉本身就是違規,不要哭腰啥政府搶錢的)之前曾在台南永康交通隊看過一台機器跟監視器連線的,車牌都會語音報出,遇到失竊或其他特殊車牌還會語音要求警網出動的咧原po講的那件事,再另一個討論串有人說被害人已經走了台灣病的不輕啊…Orz"
mpig1927 wrote:同意樓上說的人數不能...(恕刪) 怎麼退? 自己修法把自己FIRE掉嗎? 18%都搞不定了, 怎能奢望這個人家只是在耍耍猴係而已, 你還真認真起來了呀?選舉還是要選的, 鐵票部隊不能不顧呀
不會。台灣人愛面子,如果犯罪就先把他們都關在各縣市政府廣場前展示1星期。另外台灣人也怕死,惡性重大的罪犯全都判死刑,這樣大家就會怕。另外未成年的重罪犯,既然判不了死刑,那把他的監護人一併處罰,關在各縣市政府廣場前展示1星期也可以
Tomi0322 wrote:但只要停台警察車~頓時間大家都不超過停止線了! 增設警力用來嚇阻違規?我覺得這樣是治標不治本.....習慣性交通違規的人除非因違規造成事故,否則通常他們絲毫不認為自己有錯,有錯的是抓違規搶錢的政府與警察。
seatree wrote:台灣人愛面子,如果犯罪就先把他們都關在各縣市政府廣場前展示1星期。另外台灣人也怕死,惡性重大的罪犯全都判死刑,這樣大家就會怕。 看過幾次專門犯小罪只希望去住監獄,有吃有住的真正的重點應該是只要是人都怕痛吧!所以新加坡的鞭刑真應該引進台灣,最好是判刑天數每判10天就附帶一鞭,判兩年就抽他個73鞭!保證治安變好